2011-09-16 10:44:00 我要评论
李岩侠 孟敏 来源: 齐鲁晚报公安部部署查获特大地沟油制售有毒有害食用油案件后,地沟油的监管问题成为关注焦点。但现实的情况是,十个部门竟然管不了一桶地沟油。
各部门职责
商务部门要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
质检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
各部门职责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
度,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
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
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
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
风险监测,完善相
关检测方法。
一桶地沟油,十部门都在管
一桶地沟油,竟有十个部门在监管。
“如果餐厨垃圾管理不好,就会有不良商家钻空子,用泔水炼制地沟油。”省城一家泔水回收企业负责人表示,要使地沟油不流向非正规回收渠道,需要城管局、经信委、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卫生局等部门齐抓共管,哪一环节有疏漏都会出问题。
济南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也说,地沟油的管理需要大约十个部门来共同监管。
“泔水炼地沟油,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涉及多个相关方的利益。”济南市节能办相关负责人透露,地沟油的监管涉及环卫部门、城管部门、餐饮主管部门等多个环节,需要这些部门共同合作。
该负责人介绍,为了更好地监管地沟油,大约一个月前济南对监管部门的顺序进行了调整,把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排在了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前面。
出了问题,多部门回避
十个部门在监管,出了问题找谁呢?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处的一位负责人听到记者询问地沟油问题时,连忙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多次追问后,该负责人表示,地沟油的问题不是一个部门能解决的。
“我马上去开会,今天没时间。”
“我们局负责媒体宣传的人不在济南。”
“你最好别采访我们,这不是一个部门的事,你最好去问某某部门。”
在这两天的采访中,记者屡屡碰壁,听到最多的是以上回答。
“地沟油企业和食品企业不一样,它是工业企业,产品不用批检。公安手段那么厉害还查了好几个月,靠我们行政机关的日常监管,根本查不到管不了。”质监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这样私下跟记者叫苦。
市民质疑不作为,监管部门不敢出头
私下里,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跟记者谈起地沟油来,也一样恨之入骨。
“都一样,大家都是消费者,谁家不天天炒菜吃饭,每天加工十几吨,这么多毒油流向社会,想一想都觉得可怕。谁能保证自己吃不到泔水炼出来的食用油?”某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对本报相关活动举双手赞成。
记者又联系了几个部门,他们多数表示,只要群众举报,会在自家管辖的范围内积极配合。下一步到底怎么整治,要听上面的统一部署。
对于市民质疑监管部门不作为,相关部门也倒苦水。“没办法,监管体制就是这样,条块管理。由于老百姓不了解这些管理上的规定,问题暴露后,哪个部门表现积极、出头多就容易被老百姓认为是这个部门的责任。所以不出事还好,一遇到事,自然都往后躲,谁也不想出这个头。”一位相关负责人无奈地表示。
不回应民意,就应该问责
围剿地沟油,其实早有严令。2006年,济南出台《济南市餐饮垃圾管理规定》,制定了无害化处理方案。
山东省政府2010年10月13日公布关于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了各个相关部门的职责。
可是,地沟油依然在流向餐桌。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认为,媒体曝光地沟油流向餐桌后,相关部门没有立即采取措施,就是对民意不敏感,反映的是一种责任感的缺失。
王忠武说,质检、执法、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应明确监管责任,监管不到位就应被问责。
“地沟油如此肆虐,主要是因为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张法水认为,餐饮垃圾没有被明文禁止用于制造地沟油,不法企业钻了漏洞。应尽快出台监管的法律法规,弥补法律上的缺位,明确严厉的处罚措施,如进行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