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唐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2011)上半年工作总结会在县水务局召开。县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县水务局局长李杰,县水利普查办公室主任、县水务局副局长李月山,县水利普查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聊城市水利普查清查阶段工作经验交流会的会议精神。随后,李杰局长对我县2011年上半年水利普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他指出,为确保按时完成上半年水利普查各项任务,我县按照上级总体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水利普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在水利普查工作中,我县及时开展培训工作,落实普查经费36.12万元,认真做好水利普查宣传工作,按时完成了水利普查清查工作。2011年3月—7月,我县水利普查清查登记、统计工作相继完成,具体清查成果如下:一是完成县级普查区清查任务,清查成果包括水闸工程83处、泵站工程5处、堤防工程8处、农村供水工程12处、灌区调查对象9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8处、公共供水企业2处、工业企业86处、建筑业与第三产业46处、河湖取水口10处、治理保护河流(河段)12处、入河湖排污口11处、行业能力单位25处、灌区清查11处、规模以上地下水水源地3处。二是完成乡镇级普查区清查任务,清查成果包括居民生活用水户调查对象100户、地下水取水井普查对象56711眼,其中规模以上机电井9296眼。在清查统计工作结束后,省、市普查办于7月上旬先后对我县清查成果进行了审核,按照反馈的审核意见,县普查办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我县清查数据得到了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下一步普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李杰局长指出,在前期的普查工作中,我县普查办工作人员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不利条件,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牺牲节假日,集中人力物力,加班加点,开展工作,最终按规定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顺利通过市、省级验收,我县水利普查清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前期工作情况看,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单位、部门思想依然认识不到位,有关单位对水利普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水利普查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简单地认为水利普查就是“报数”,更有部分相关单位认为水利普查只是水利部门的责任,因此在配合上缺少积极性,增加了普查工作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