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根据《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职责调整及人员划转的步伐,目前已圆满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通讯员 杨玉杰)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根据《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职责调整及人员划转的步伐,目前已圆满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一是调整完善管理体制。根据市里批复要求,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名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为区政府直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等管理工作。同时明确区财政局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工作。
二是合理划转人员编制。为确保工作连续性,按照编制随职责划转的原则,由组织、编制、人社、财政、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相互配合,协调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圆满完成人员编制划转工作。
三是确保资金财产安全。在资产清理和移交过程中,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债权债务清楚、还款责任明确,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张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