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昌乐分中心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各项主要业务指标实现了健康快速发展,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亮点频现,充分发挥了住房保障功能。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经县政府同意,自2015年1月1日起,对行政事业类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财政补贴比例由5%提高到12%、个人缴存比例由5%提高到6%。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参照此标准执行。
适时调整贷款模式。为了应对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对公积金贷款造成的影响,昌乐分中心将职工反映强烈的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为确保贷款业务量平稳运行,昌乐县从2014年开始,增加了适应全县发展形势的组合贷款和二手房贷款业务,并将贷款额提高到30万元,30年。
服务品牌得到提升。昌乐分中心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服务管理纳入精细化管理内容,推出的“一线服务”、“首问负责制窗口”、“主任接待日”等服务,已经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品牌效应。目前,已先后为元利化工、潍焦集团、乐化集团、上海国际花园等20多家企业提供了一线服务。
张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