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互通,实际上是电信改革之后出现的新名词。此前,全国只有一家电信运营商,即中国电信,也就不存在和他人互联互通的问题。
随着我国电信体制改革的进行,中国联通等竞争者相继成立。经过最新一轮的拆分重组,我国电信市场已形成5加1的格局,即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通,再加上卫星通信,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
但是电信垄断是否真被打破了,并不是看有几家电信运营商,而要看运营商之间是否有相互竞争的实力。举个极端的例子,一个电信市场上有100家运营商,但是其中一家占了99%的份额,其余99家加起来仅占1%的份额,这样的电信市场仍然是一个垄断的市场。
为此,如果互联互通问题不能切实解决,引入新的竞争者将是一纸空文,电信业有效的竞争格局很难形成,用户的电信消费权益也得不到保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信息产业部领导多次强调,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看待互联互通问题,克服一切障碍,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
那么,谁来保证互联互通呢?首先,要靠运营商的自觉。互联互通是电信行业的基本行规,主导运营商有义务向其他运营商提供网间互联。大家都是电信行业的同道中人,有几十年共同奋斗的工作情义,何必在互联互通上卡脖子呢?靠这样的方法,也成不了世界一流的电信企业。
其次,要靠政府监管部门的努力。仅靠运营商的自觉肯定不行,电信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和监管水平。但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各省的通信管理局和主导运营商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信监管的实施。
第三,要靠法律法规的约束。采访中,业内人士一致呼吁《电信法》的早日出台,对互联互通问题“用重典、出重拳”,对互联互通的监管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竞合时代已经来临,电信运营商无论是从落实政府管制要求的角度,还是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角度考虑,都应正确对待互联互通问题,不可做“搬石头砸自己脚”的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