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委副主任俞慈声不久前透露,去年北京市政府部门软件采购40亿元人民币,占软件市场的 14.1%,今年还将增长一倍;而在未来两年内,政府采购在同等性能价格比条件下,优先购买境内产品。
他续称,境内企业并不一定是指土生土长本国企业。政府鼓励跨国IT企业在北京设立软件研发机构和合资、独资公司,建立独立的产品开发生产基地,这样也被视为境内企业,成为政府采购中的优先采购对象。
愈慈声说,美国的《采购本国产品法》规定:联邦政府在进行公共基础建设施工工程中,必须购买本国产品。在美国建厂的跨国公司,只有其零零件的50%在本国生产,才有资格参加政府采购的投标。
本国没有生产而不得不采购外国产品时,其零件要有一定比例是国产的,或者是参加政府采购投标的国外产品更要有一定的技术转让。而北京政府在政府采购中同样也执行这一原则。
对‘中国制造’的重新定义,必将促进国外软件公司本土化的发展,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外软件企业在大陆投资与合资合作力度的加大,将给大陆软件企业带来的更多是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