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014年查办大案要案321件 移送司法机关77人

2015-02-09 09:09:00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
分享到:

日前,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济南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覃俊文通报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济南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与10个县(市)区党政正职和19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667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1307人次,函询288人。

  日前,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济南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覃俊文通报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2014年,济南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大案要案321件,处分633人,移送司法机关77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682件 处分633人

  2014年,济南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499件(次),初核违纪线索861件,立案682件,同比分别上升62.1%、22%;其中大案要案321件,同比上升25.9%。结案625件,处分633人,移送司法机关77人。市纪委自办案件56件,上升86.7%;移送司法机关36人。

  济南市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了槐荫区政协原主席杨华等3人贪污受贿案,济南市房地产发展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刘连文等2人受贿案,济阳县农办原主任刘胜文等连续三任农办主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

  济南市纪检监察机关还积极推进巡视工作全覆盖,将巡视范围扩展到市管高校和市属企业。2014年,济南市委巡视组共对18个部门、单位进行巡视和回访,移交案件线索和问题35个。

  针对领导干部调整和退休后仍占用原工作用车,以及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等问题,济南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开展集中整治,共收回、清退公务用车446辆;129个市直部门(单位)和10个县(市)区全部作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零报告”。同时,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督促公园景区内10家高档酒店整改为大众化消费场所。另外,还清理了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5.6万平方米。

  点名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6起、42人

  2014年,济南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5起,处理358人,党政纪处分66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6起、42人。

  济南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与10个县(市)区党政正职和19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667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1307人次,函询288人。

  聚焦追逃防逃工作,针对济南市外逃案件的8个特点,济南市纪委着手研究建立防逃追逃的配套制度。

  调整内设机构,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监督和办案工作倾斜。调整后从事监督执纪的部门和人员编制分别占总数的70.6%、71.7%,监督执纪问责力量更加集中。

【更多新闻,请下载"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或订阅山东手机报】
【山东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SD到10658000/106558000678/106597009】

本文相关新闻
分享到: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孙华飞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