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今年将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

2015-04-16 16:58:00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作者:

  日前,济宁市纪委召开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和市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听取今年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建华指出,各部门、高校党委(党组)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强的措施履职尽责,创造性地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要强化担当意识,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要明确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严起来、实起来、细起来,确保责任上肩、任务落地。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要将责任细化分解,逐一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到所属单位、工作部门。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济宁市今年将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实下去。

  李建华要求,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要切实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深化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要持续深入抓好作风建设。突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查处为官不为、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等方面的问题。三要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态度坚决、立场坚定,敢于担当、敢于负责,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敢于斗争。四要强化源头预防意识,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李建华强调,要正确处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更好地发挥纪委的执纪监督问责作用。要处理好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与派驻纪检组的关系。部门党委(党组)和派驻机构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定位,保证纪检组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责任。要处理好高校党委和纪委的关系。高校党委是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重视抓好日常工作。高校纪委要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要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增强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济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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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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