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岛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将查处的7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市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辽宁路中队原中队长孙胜受贿问题。市北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崂山区北宅街道办事处洪园社区党支部原委员苏元平挪用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问题。崂山区北宅街道党工委给予苏元平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黄岛区珠海街道办事处祝家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刘全森、原记账员杨仕富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黄岛区纪委给予刘全森、杨仕富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即墨市省级高新区皋埠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宋文旭贪污惠农资金问题。即墨市省级高新区党工委给予宋文旭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胶州市胶莱镇财政所原会计刘志贪污科技经费问题。胶州市纪委给予刘志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平度市蓼兰镇南陈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陈锡刚虚报贪污补贴资金问题。平度市蓼兰镇党委给予陈锡刚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莱西市日庄镇南埠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李华南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问题。莱西市纪委给予李华南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委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对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辖地区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突出,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严肃追责,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青岛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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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