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石家庄7月6日电 高考尚未开始,河北省邯郸市的一名考生竟然提前收到了某高校发来的录取通知书。河北省考试院为此提醒广大考生:谨防上当!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7月2日,一名邯郸考生的邻居拿着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找到河北省考试院,询问真伪。这份录取通知书是武汉的一所高职学校发出的,签发日期竟然是“2002年8月16日”,其内容为:某某同学,祝贺你被录取到我院全日制某某系某某专业,请于2002年9月18日至20日凭本通知书到学院大专部报到。通知书上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方条形章,并盖有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和这所学校的公章。 河北省考试院的工作人员证实,2000年以后,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上已不再盖省级招生委员会的公章,这份通知书上盖的印章纯属伪造。河北省考试院随即与教育部核实,证实发出通知书的这所学校不属于普通高校招生系列,而且这所学校在河北省也没有普通高校的招生计划。 河北省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除单独招生的体育、艺术、小语种和保送生外,普通高校的招生计划都要向社会公布,并由各地招生办组织考生填报高考志愿。考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要与招生计划核对,谨防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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