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体育 | 财经 | 休闲 | 娱乐 | 健康 | 女性 | 人才 | 房产 | 短信 | 论坛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小记者 国际日报山东版

      您的位置: 大众网首页 -> 鲁中晨报 -> 鲁中国内新闻 

 

原告混淆男女被告拒不认账

2004-06-02 09:22:13 

  据新华社合肥6月1日电 近日,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民事赔偿案件时,出现了一幕“有趣”的事情:案件的第二被告王某为男性,但是案件的原告却在起诉状上把王某的性别写成了女性。王某的辩护律师则向法庭表示,由于自己的当事人王某为男性,而原告要起诉的王某却是女性,因此自己的当事人不是这个案件的被告。
  据介绍,原告于2000年承租了铜陵某实业公司所属市场的一间网点房,但在2003年1月11日,王某的网点房发生了火灾,并使原告的网点房被烧毁,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于是,原告把铜陵某实业公司及王某都告上了法庭,起诉状上却把王某的性别给搞错了。


 

 编辑: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 专刊推荐 :::

  人  物  大众周末
  大众书画  
丰  收
  都市女性
  现代教育
  资  讯
  城市信报
  大众娱乐
  速  读
  往  事
  青 未 了
  健    康
  法  鉴
  人文阅读

::: 新闻专题 :::

-

感受海尔“流程再造”

-

每周救助一户特困家庭

-

“三农”问题政策解读

-

鲁中新闻丝路文化之旅

-

大众网 总编在线

-

第五届国际果蔬博览会

-

魅力济南 大众网报道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
:webmaster@mail.dzdaily.com.cn
鲁ICP证000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