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体育 | 财经 | 休闲 | 娱乐 | 健康 | 女性 | 人才 | 房产 | 短信 | 论坛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小记者 国际日报山东版

      您的位置: 大众网首页 -> 鲁中晨报 -> 鲁中山东新闻 

 

金我省将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2004-03-19 09:08:50 

  本报济南3月18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全面建立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照要求,今年二季度前,各市至少在一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并在年底前全面推开。 
  据介绍,列入保障范围的对象将包括在城区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实施统一征地,失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且失地后人均农业用地较少的在册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城市规划区外的独立工矿区和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区等列入保障范围。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将由四部分组成:征地费用、政府补贴、劳动保障部门和个人出资,其中政府出资部分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这些资金全额到位后,大部分地区人均保险金可达到4万-5万元。
  凡符合要求的失地农民,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人员按当地测算标准一次或分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建立个人专户和统筹账户。缴费对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缴费对象未达到领取年龄死亡后,其个人专户中本息可依法继承。    (尹玉涛)


 

 编辑: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 专刊推荐 :::

  人  物  大众周末
  大众书画  
丰  收
  都市女性
  现代教育
  资  讯
  城市信报
  大众娱乐
  速  读
  往  事
  青 未 了
  健    康
  法  鉴
  人文阅读

::: 新闻专题 :::

-

感受海尔“流程再造”

-

每周救助一户特困家庭

-

“三农”问题政策解读

-

鲁中新闻丝路文化之旅

-

大众网 总编在线

-

第五届国际果蔬博览会

-

魅力济南 大众网报道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
:webmaster@mail.dzdaily.com.cn
鲁ICP证000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