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19日讯 日前,济南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侵犯著作权的犯罪嫌疑人肖某。据悉,此案是济南市乃至全省查办的首起特大涉嫌侵犯著作权案件,其非法经营的数额、侵犯版权单位的数量为全省最大。 2003年12月,山东省文化厅稽查大队在历城区七里河小区检查盗版光盘时,当场查获盗版影视光盘4000余盘、盗版影视生产线一套。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后,侦查部门立即展开侦查。 办案人员调查得知,此盗版影视制品生产窝点系某传播中心的造假窝点,其法人代表肖某今年50岁,已从事侵犯他人著作权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违法行为数年之久,涉嫌经营数额达百万元以上。 司法机关现已查明,肖某自1999年底以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某传播中心之名,运用DVD播放机、录放机等技术设备,雇用数名工作人员连续作业,将近期热播的《激情燃烧的岁月》、《绝不放过你》、《大染坊》、《一双绣花鞋》、《首席执行官》等多部影视作品复制成盗版侵权的录像带。以电视剧每集200元-300元、电影每部70元-100元不等的价格与黑龙江、上海、安徽等地的7家电视台签订合同,通过铁路、邮政运输等途径销售录像带,从中牟取暴利。 截至案发前,肖某已向这七家电视台销售复制电视剧、电影等影视作品达350余部,涉嫌违法经营数额达12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