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体育 | 财经 | 休闲 | 娱乐 | 健康 | 女性 | 人才 | 房产 | 短信 | 论坛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小记者 国际日报山东版

      您的位置: 大众网首页 -> 鲁中晨报 -> 鲁中社会新闻 

 

介绍贿赂被判刑

2002-11-22 07:53:01 

  本报重庆 11月 21日讯 受贿犯罪、行贿犯罪,没想到介绍贿赂也犯罪。昨日,重庆市首例“介绍贿赂罪”,在铜梁县法院作出判决。铜梁县平滩镇中心医院医生汪应炳,成为“介绍贿赂罪”的首个被告。
  铜梁县法院审理查明, 2000年 3月,平滩镇红堡村村民汪培刚为办理乡村医生资格证四处找门路。其父汪海江找到汪应炳。汪应炳在镇医院当主治医生,有一些人际关系,便答应帮忙,但他提出,要拿点钱才能“摆平”。最后,汪应炳从汪江海处拿到 4500元“打点费”。
  之后,汪应炳拿出 2000元“打点”医院的某领导,剩下的 2500元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同年 6月,汪应炳在为另一村民何安禄介绍“关系”时,又以同样手段获得 2500元。检察机关还查明,汪应炳在为其他人“帮忙”过程中,多次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介绍贿赂共计人民币 13500元。
  铜梁县检察院认为,汪应炳的行为除涉嫌诈骗罪之外,还触犯刑法的“介绍贿赂罪”。于是,检察机关首次以此罪名起诉。
  铜梁县法院以“介绍贿赂罪”判决汪应炳拘役 3个月,缓刑 5个月。另外,还以诈骗罪处罚金 3000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 3个月,缓刑 5个月,罚金 3000元。

 

 编辑: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 专刊推荐 :::

  人  物  大众周末
  大众书画  
丰  收
  都市女性
  现代教育
  资  讯
  城市信报
  大众娱乐
  速  读
  往  事
  青 未 了
  健    康
  法  鉴
  人文阅读

::: 新闻专题 :::

-

感受海尔“流程再造”

-

每周救助一户特困家庭

-

“三农”问题政策解读

-

鲁中新闻丝路文化之旅

-

大众网 总编在线

-

第五届国际果蔬博览会

-

魅力济南 大众网报道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
:webmaster@mail.dzdaily.com.cn
鲁ICP证000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