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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业金要当义工

2002-12-12 08:20:04 

  本报广东 12月 11日讯 从明年 1月开始,佛山市将组织市区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在小区和居委会内开展治安巡逻活动,发挥失业人员的城市主人翁精神,为佛山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昨日,佛山市有关部门就总体方案作了讨论。据有关人士介绍,此举开广东省先河,在全国也属率先试行。
  目前,佛山市区共有领取失业金人员 1万多人。佛山市社保局有关方面负责人认为,让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定期做一些社会服务工作,有利于监管某些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仍冒领失业金的现象。
  这一方案规定,原则上以领取失业金人员所在社区居委会为巡区单位组织布防、巡逻,由居委会、派出所共同管理。每名领取失业金人员每月参加 4个工作日即 8个班次的治安巡逻。
  对没有特殊情况 (如严重疾病 )没有完成巡逻任务的,视为重新就业。没有完成每月 8班次巡逻的,停发当月的失业保险金。连续两个月没有完成巡逻任务的,停发以后的失业保险金。
  市民对此有赞有弹,反方三水的黄先生认为,失业保险金是国家规定发放给相关失业人员的,现在要付出一定的劳动才能够领到这笔钱,他表示不理解。他认为,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是应该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不能为了防止冒领失业保险金就采取这样的方法。
  正方高明的李先生则表示,领失业保险金再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来回报社会很正常,这也有利于培养服务社会的公德心,是应该大力提倡和推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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