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大鸿米店》正式被禁!” 24日下午,电影局和中影集团联合向全国各院线公司下发了“禁止放映《大鸿米店》”的正式文件。 记者 3月 24日获悉,导致《米》片停发的原因是“没有通过电影局的批准,便在全国部分地区发行,影片夸大的发行宣传对观众产生明显负面影响”。 据悉,广电总局电影电视部、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中影集团及拍摄方北京电影制片厂的领导,在 3月 23日下午就此事召开了专门会议。 3月 24日下达的禁令指出:“该片因未经电影局同意就在国内部分地区发行和举行首映活动,一些发行放映单位对该片进行了不良宣传……”而作出了禁映决定。 24日记者接到消息后,立即展开采访。记者从影片发行方上海嘉禾公司今天一大早传给各地发行公司的一份传真件上了解到,嘉禾公司接到广电总局电影局中影公司的通知后,于 23日晚便陆续向各地发行院线传达停止宣发《大鸿米店》的通知。 嘉禾公司发行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只是透露, 23日晚他们接到公司通知,要求停发《米》剧。至于停发原因,这位负责人笑着说“不知道”,他们只是执行命令。 记者又与电影局相关部门联系,工作人员表示相关负责人不在,手机也无人接听,导演黄健中电话也无法接通。 正当《米》剧被禁的原因因为相关部门的讳莫如深而使调查陷入困境时,记者却意外获知,电影局 3月 24日 16: 00左右向各地下达《关于停止影片<大鸿米店>宣传发行放映的通知》中,《米》剧是因为“没有通过电影局审查,便在全国部分地区发行;一些发行放映方对该片进行不当宣传,对观众产生明显的误导作用;某些媒体夸大其词,任意炒作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而被禁。 (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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