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红伟:用爱书写人生的检察官
1985年11月,孟红伟穿上了草绿色的检察制服。从此,她就立志要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合格检察官。检察工作实践使她感到:仅有对人民的挚爱和热情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有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孟红伟,女,1967年7月出生,汉族,长清区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
1985年11月,孟红伟穿上了草绿色的检察制服。从此,她就立志要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合格检察官。检察工作实践使她感到:仅有对人民的挚爱和热情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有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她利用点滴时间如饥似渴地学习党的基础理论和法律知识。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积累。为了全面掌握检察业务,为党的事业多做贡献,她先后投身于反贪、公诉和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第一线,参与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上百起,审查起诉有震动、有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90余件,有她提起公诉的案件,件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有罪判决率为100%。工作中,她恪尽职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力求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工作中,孟红伟敢于较真,一丝不苟。局里为确保渎职侵权案件质量,决定让她当“案件质量监督员”,每一件案子都要经她审查把关才能结案。孟红伟认为,一个案子处理不公,就会失去民心、丧失党性、损害形象,法律至高无上,党性高于一切,检察官的形象重于生命。文明办案,清正廉洁,成为她高于一切的座右铭。从事检察工作二十年来,她没收过于案件有关的一分钱的礼,没赴过与案件有关的一次宴请。她时刻保持着共产党员廉洁奉公、两袖清风的革命气节。
孟红伟为了工作舍小家,顾大家。一次,为了研究案子她没顾得上接放学的孩子,当时雨下得很大,顽皮的孩子不慎滑倒,头撞在地上,到医院检查,结果:颅骨骨折。真是万幸啊!她抱着昏迷的儿子流下愧疚的泪水。就这样,她从事检察工作二十年来,对工作高度负责,任劳任怨。她在日记中写到:为了党的检察事业,无论是落花飞雨的日子,还是风寒雪舞的季节,我都会用一团沉静、执着的心,默默地奉献在检察战线。
因长时间工作在办案第一线,操劳过渡,积劳成疾。2000年底,孟红伟累倒了,经医院诊断:患乳腺肿瘤(恶性)。面对夺命的病魔,她没有万念俱灰,畏惧退缩,而是振奋精神与病魔抗争。她在病床上坚持学习、写日记。12个疗程的化疗刚一完成,她就拖着虚弱的身体重返工作岗位,和同志们一起投入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战斗。病后四年来,参与办案件20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一千余万元。
孟红伟不仅是一个办案一线上秉公执法、忘我工作的“拼命三郎”,而且是工作和生活中的活跃分子、热心肠、知心大姐。她心系群众,竭诚为民,对社会奉献出博大无私的爱心。11年的上访老户在她的耐心开导下心悦诚服;险些失明的受害人在她的资助下留住了光明;想自杀的在押犯人在她的帮助下重新唤起生活的希望;面临辍学的少年儿童在她的救助下重返课堂;2006年8月19日长清区人民检察院又以她的名字命名成立了“知心孟姐”工作室,为老百姓和检察官打开了面对面交流的窗口和平台。两年中,共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咨询、求助、举报680余件,为群众解答涉法咨询3700人次,她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情怀,真心为百姓办事,诚心为百姓解忧,赢得了老百姓的真诚爱戴。
她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先后担任了区青联副主席、区妇联“爱心使者”等职务,奉献爱心,关爱他人,多次救助贫困失学儿童。2007年6月1日,第一个“知心孟姐”春蕾班成立,20名女童得到救助,圆了上学梦。四川汶川抗震救灾中,她和丈夫积极捐款10000元。
当一个人把满腔热情倾注于她所挚爱的事业中时,思想境界的高度就逾越了一切障碍。只要勇于拼搏,克服困难,战胜自我,坚定信念,三山五岳都如同坦途。孟红伟──这位令人敬仰的共产党员、当代女检察官,用她超凡的毅力和扎实的行动,为之作出了最好的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