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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涛:路见不平一声吼 与歹徒展开搏斗

发表时间:2013-11-30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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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涛自幼生长在一个革命家庭,党员之家,良好的家庭教育使他养成了见义勇为、惩恶扬善的秉直性格。2005年12月18日,李涛在乘公交车时,发现一名男子行窃,立即上前制止,恼羞成怒的歹徒随即拔出匕首刺向李涛。

  李涛,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淄博高新区石桥办事处北石村人,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工。

  李涛自幼生长在一个革命家庭,党员之家,良好的家庭教育使他养成了见义勇为、惩恶扬善的秉直性格。2005年12月18日,李涛在乘公交车时,发现一名男子行窃,立即上前制止,恼羞成怒的歹徒随即拔出匕首刺向李涛。李涛本能的用手一挡,左手被匕首刺穿,顿时鲜血直流。此时李涛并没有退缩,而是与歹徒展开搏斗……。2006年1月,李涛被淄博市政法委授予“淄博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7年5月17日,一名歹徒抢夺一妇女挎包,李涛一边用语言稳住歹徒,一边伺机向歹徒靠近,在歹徒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向歹徒猛扑过去,与持刀歹徒展开殊死搏斗,在右手被伤,腿部被刺中两刀的情况下,忍着剧痛将歹徒制服,并与众人一起将歹徒移交公安机关。2007年9月,李涛再次被淄博市政法委授予“淄博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8年3月31日,一民房失火,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被困火中,情况万分危急,随时都有房毁人亡的悲剧出现。面对熊熊火焰,李涛与弟弟、儿子一起爬上房顶,不顾生命危险扑救大火,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扑救,最终将大火扑灭并成功的将老人从火海中解救。鲁中晨报以“凌晨英雄扑火救人”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2008年12月,李涛第三次被淄博市政法委授予“淄博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8年1月10日,在“平安山东”建设大会上,李涛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2008年3月,李涛被淄博市政法委、综治办、见义勇为基金会任命为“淄博市见义勇为志愿服务队”队长。他带领队员,走社区,进学校,大力宣传“见义勇为”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掀起一股“见义勇为”的热潮。

  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作为淄博市见义勇为志愿服务队队长的李涛带领队员两次为灾区捐款,并瞒着妻子,写下遗书,踏上了赴川抗震救灾之路。在重灾区北川县,余震发生频繁,山石不断滚落,泥石流时常发生,但李涛仍然冒着生命危险与部队官兵一起抢救伤员,装卸物资,搭建帐篷。九州体育馆、北川临时中学都曾留下他疲惫的身影和辛勤的汗水。工作之余,他经常安抚情绪低沉的灾民,劝说他们珍惜生命,坦然勇敢的面对灾难,告诉他们:只要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就一定会为他们撑起一片充满关爱的天空。

  2008年12月9日,李涛所在的淄博市见义勇为志愿服务队被淄博市政法委表彰为“淄博市抗震救灾先进群体”。2009年1月9日,经过层层推荐和市民投票,李涛被淄博市委宣传部表彰为“2008感动淄博年度人物”。2009年2月9日,经过各级工会积极参与和广泛发动,层层推荐申报,评选小组严格审查,李涛被淄博市总工会授予“感动淄博十佳职工”和“振兴淄博劳动奖章”荣誉称号。面对荣誉,他说:我所作的一切非常普通,任何一个有正义感的市民在人民危难之时,相信都会挺身而出的。

责任编辑:王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