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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亮方:诚信如醍醐 保证“质量立厦”

发表时间:2013-11-30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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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起步之初,王亮方就高瞻远瞩地提出“诚信经营,奉献社会”的企业核心理念,这不仅为商厦集团后来的发展壮大注入了灵魂,还成为当时鲁中零售市场上“诚信经营”的首倡者。

淄博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亮方

  淄博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起步之初,王亮方就高瞻远瞩地提出“诚信经营,奉献社会”的企业核心理念,这不仅为商厦集团后来的发展壮大注入了灵魂,还成为当时鲁中零售市场上“诚信经营”的首倡者。

  王亮方十余年如一日地坚持“诚信经营”,恪守“高品位,低价位,购物无风险,退换更方便”的社会承诺。并以宁可损失1000万元也不动摇的决心维护一个“信”字。

  首先,他建立 “六级质量管理制度”、“集权进货制度”等,从源头上把关保证商品质量,对于手续不全或资信不明的供应商坚决不允许进入,以铁腕手段为消费者创造了一个诚实守信的购物环境,塑造了淄博商厦金光闪闪的金字招牌。在进货环节上毫不动摇地坚持全国独创的“四个突破”,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放宽退换范围,延长退换期限,免收一切折旧费,大大放宽了退换商品的限制。上至全国零售巨头下至便利店铺,只有淄博商厦敢突破国家“三包”规定,将所有商品的退换期限由七天延长至两个月。

  其次,他在全国首创“消费者权益科”,设立专职人员和投诉热线,全天接受消费者的投诉,企业授予权益科工作人员总经理随机处理权,让其站在消费者角度上为消费者维权。还在商厦网站设置网上投诉栏目,大大方便了消费者的投诉。十几年来,消费者权益科奉行“消费者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随时随地解决售后问题,确保消费者的利益。

  第三,低价营销不掺假,营销活动不造假。他认为商品价格是影响消费者购买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真正让消费者得到实惠的关键点,所以他严令企业必须坚持真正的低价营销,实行重要商品全部从厂家进货、进口商品全部从一级代理商进货的政策,有效降低了商品价格。他还领导企业搞能让消费者真正得到实惠的营销活动,从来不搞愚弄消费者的虚高标价再大幅度打折、违规设置返券连环套等炒作,这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也已成为淄博商厦的独特品质。

  第四、严格自律之余,他带领企业主动扛起反假、打假的大旗。现在的消费领域,讲诚信,反欺诈,已经成为社会的主旋律。然而前些年,许多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在既得利益驱动下,商业欺诈花样不断翻新、防不胜防。他经常要求印制一些消费警示宣传单,介绍商品鉴别知识,提醒消费者防范假冒伪劣的侵袭。举办了真假产品展示会,教顾客辨别真假,使其免遭假冒伪劣商品的侵害。2005年春节,企业经常性推出“讲诚信,反欺诈;你答题,我奖励”有奖竞答活动,重金奖励那些“火眼金睛”的消费者,增加消费者对各种商业欺诈的免疫力。

  信义之人天不负,在诚信灵魂的指引下,他带领企业创造了鲁中商业史上的神话,淄博商厦逐渐由一个零售单店成长为国家认定的大型商贸企业集团、山东省政府重点扶持的骨干企业集团和山东省规模最大的民营流通企业之一。“诚信经营”的企业核心理念也早已传遍鲁中大地,妇孺皆知,使淄博商厦这块招牌成了“诚信”的代名词,为商厦集团赢得了“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全国内贸系统先进集体”、“中国消费者协会争创诚信单位先进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中国商业名牌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注册商标“远方”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中国商业名牌。

责任编辑: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