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山东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

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的措施

    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要根据国务院授权切实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加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各部门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的指导和协调。要按照《中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3]22号)精神,加强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建立和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区分情况、分类处理,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中心工作和引导舆论的需求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或新闻发言人出席,发布相关新闻并答记者问;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或新闻发言人应根据舆论引导工作的需要积极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介绍本部门全局性工作或指定的重要规章和重大方针政策;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要逐步开展自主新闻发布会,根据授权发布相关新闻信息,或就跨地区、跨部门的某些重大问题等发布新闻信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要逐步做到定期举行。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本级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和本级政府行政区域内政府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本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地)、县(市)的新闻发布工作。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新闻发布制度,确定负责新闻发布的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新闻发布工作。就要本部门的日常工作主动开展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提供新闻稿件等多种形式的新闻发布活动。

    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等)要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参照政府部门做法,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断完善新闻发布机构、充实人员以适应新闻发布工作的需要。各省(市、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新闻发布机构,要及时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司通报本地区、本部门组织的重大新闻发布活动和新闻发布工作的进展,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王静

请您留言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