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研究协商,选定主题,拟订方案,经省委宣传部同意后,报请省政府领导同志批准。信息的采集和相关资料的准备由省政府办公厅(或责成省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省政府办公厅协助。必要时,省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安排外语翻译。新闻发布会后的舆情调查、效果评估、信息反馈等工作,由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会同省政府主管部门负责。
2、省直部门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由该部门采集信息,准备相关资料,选定主题,拟订方案,填写《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申请登记表》,报请省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提前1周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同意新闻发布会方案后,通知提起新闻发布的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准备工作。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