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创作部主要工作职责:
1、拟定全省艺术创作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落实;
2、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艺术节参演剧目、群文活动、展览活动总体方案和各项活动分项方案;
3、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专业类及群众类各项演出活动;
4、负责配合文化部组织、协调和实施十艺节各类奖项的评奖活动和评奖晚会;
5、负责统筹专业艺术及群文活动方面系列展演活动;负责专业艺术、群众文化活动及展览展示活动外来参加人员的接待管理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全省艺术创作工作的指导与协调,研究制定促进我省艺术节剧目创作生产的有关措施,协调、督办我省参加十艺节重点剧目的创作生产,组织实施我省参加十艺节重点剧目的选拔工作;
7、负责艺术创作部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