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选择挣钱多的那份工作才是对社会更大的贡献?为什么 该得的利益必须要先拿到手?为什么做好事必须要留名?为什么一个 乞丐无权救助大学生?为什么每个人都可能是个骗子?为什么适度的 损人利己该得到推崇?为什么道德说教不但没有效果反而越来越走向 了道德的反面?为什么经济学不讲道德?类似的问题构成了我们中大 多数人的日常困惑,也是一本叫做《自私自利》的书极力想解决的问 题。 比如,你选择了挣钱更多的那份工作(前提是老板以赚钱为目的 ),是因为你的老板比别人更能达到资源的最佳优化配置,而每一个 人都这样充分地实现效率最大化,其结果就是整个社会的最大受益, 这就是为凯恩斯称赞的“一个伟大的共谋”;该你得的利益,首先是 你已做了贡献,所以,你只有先拿走,才是对一种公认并通行的社会 准则的遵从,社会才能以此做表率,社会的公正与诚信才能维持,套 用到捡东西的老问题上,你只有保证先把自己该得的好处拿走,才能 有更多的人把失物交回去;做了好事要留名并尽可能宣扬出去,这是 因为这样等于又做了一件好事,整个社会知道还有人在提供道德服务, 从而鼓励大家也来提供这种服务(茅于轼语),而那种不想让做好事 的人留名的人,不过是希望社会到处都充满了这种可以让他们捡便宜 的机会。 这样,每一个从常识层面引发的问题都出现了跟我们以前评判角 度不同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引入了“社会”“制度”这两个概念。在 本书中,经过制度的规整,利益观念才导向了最终的福利制度。 “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等东西,不是出自屠户、酒商或 是面包师的恩赐,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 之心的话,而要说成是唤起他们的利己之心的话,我们也不说自己需 要,而是说这样对他们有利。”亚当·斯密这段经典名言是西方现代 利益观念的出发点,作者正是在这个前提下,证明只有“每个人都学 会关心自己的利益”,才能最终达成整个社会的“完美的制度设计” ——也就是制度保证下的“自私自利”。 (《自私自利》,石映照编著,天津社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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