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年轻人,带了某种茫然在城市流浪,他或许期望手中的笔,能为自己打开一个光明的出口。在骨头里,他还是个农民,且挥动铁锹似乎比舞文弄墨更娴熟。在被连根拔起的所有日子里,他仿佛每天都扛把铁锹,挽着裤脚,固执地寻找着回家的路。 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最初与最后的感觉都是这样。这是一个悖论,且是一个古老的悖论:城市意味着文明与富足,但心灵却拒绝奢华,它更像一株苦菜花。城市是从水泥与钢筋中生长出来的,很坚硬,也很健忘,心灵的根须,在此很难扎下去。田园将芜胡不归。 然而,现代人,大约已经很难找到陶渊明式的和谐与悠然,于是在刘亮程的笔下,家与田园虽有时是诗意的,温馨的,但更多的时候,或者说更能打动我们的,却是家园的荒芜与空无。这是一组一再重复的意象,梦境与现实互相缠绕,他一次次扑空。同样,劳动在他笔下也有了一些别样的质地:不是重温一个世纪来的礼赞,而是着墨于劳动的随意与重复,单调与寂寞,甚至还有绝望。 这是人的困境,也便是心灵的困境。一个诗人,也许他栏杆拍遍,其实只在做一件事情:给饥渴的心灵寻觅一片栖息之地。这似乎是一场徒劳的寻找,因为朴素的心灵,同时又是最挑剔的,所以古往今来那些高贵的灵魂,其宿命便是流浪。 四处流浪,只为寻找活下去的理由,也便是寻找一捧水,滋润一下干渴疲惫的心灵。这种寻找可以有很多方向,比如加缪选择了沉思,海明威选择了自杀,萨特最后则走向行动与战叫。刘亮程的选择带有鲜明的东方烙印,他目不斜视地走向泥土。 朴素的语言,直白的叙述,简单的呈现,就是靠着这些最不起眼的东西。扛着铁锹的刘亮程,似乎在漫不经心中走进了诗与哲学。这给了我们两点启示:其一,凡是用心灵抚摸过的一切,无论是美好还是苦难,抑或是一株寻常的野草,都是诗的,都能给人以感动;其二,文学艺术乃至于哲学,必须亲近泥土,进入人的基本生存情境。 走向喧闹便意味着鲜花与红地毯,走向泥土则意味着低调与缄默,甚至是自我放逐。求仁得仁,求智得智,在这个十字路口,为人们导航的只能是人的心灵。前些年,学界曾汲汲于梳理法国激进浪漫主义对中国近现代思潮的影响,这自然很有意义,但我以为,一些看上去貌似的激进浪漫,质地其实是很不同的,比如左拉的拍案而起,比如萨特的拒绝诺贝尔文学奖。我想,如果用这把尺子丈量一下的话,咱们的大多数所谓浪漫主义者们,应该是出色的犬儒与乡愿吧。 □乌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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