粥,在我那两元五角钱的1982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小词典715页左栏的最后一行被定义为:用粮食或粮食加其他东西煮成的半流质食物。其实,用通俗的话,就是老百姓天天爱喝的稀饭,尤以北方人甚爱。 中医学认为,燥为秋之主气,稍不注意,人们便会受燥邪侵袭,出现口干舌燥、干咳无痰等燥热病症。适当食粥,则能和胃健脾,润肺生津,养阴清燥。在煮粥时,如果加入梨、萝卜、芝麻等药食俱佳的食物,更具有益肺润燥之功效。记忆中,每到秋季的傍晚,粥的芳香四溢。母亲用玉米秸子等柴火点起火堆,把那褐色的有些发暗的大锅支起来,掰几个新鲜的玉米,搓下粒儿,慢火熬上。不多时,金黄灿烂的玉米粒就翻着滚儿开始冒咕嘟了,打几个草鸡蛋在里面,那色泽,那香味引得邻家的孩子们踮着脚尖爬上院墙,探着脑袋,鼻子使劲地嗅着。待粥熟了,母亲通常会大声招呼着,小黑子,冠军,狗剩,翠花……快来呀,我那几个小伙伴便撒欢儿似的抱着大海碗来了。顾不上说话,几个小脑袋一溜圈凑着,端着满溢的大碗,转着碗边开始吸溜吸溜地喝,惟恐比别人慢了下来。一边喝着,一边眼珠子还不时地瞅着锅里,典型地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一大海碗下来,早已是肚儿圆,额头上沁出的一层雾水顾不得擦,不过瘾似的用舌头舔着碗底,咂巴着嘴说真香。母亲便会张罗着给伙伴们再盛上一碗,让他们端回家给大人喝。 母亲煮粥的时候,常会讲起粥的来历,依稀记得与回族的法图麦节有关。传说很早以前,阿里带兵打仗已三天三夜没东西吃了,兵荒马乱,饥寒交迫。为安抚人心,阿里的妻子法图麦,到河边拣了各式各样的小花石头,用衣襟兜回来淘洗了两遍就下到锅里煮,在人们正闹着要吃饭时,锅里冒出豆味,法图麦打开锅一看,那各样石头变成了小花豆,香味扑鼻。为了纪念法图麦的这一传奇行动,表示对她的尊敬,至今在每年的斋月十四,这个民族当中仍保留着吃用小米、大米、扁豆、豌豆、绿豆、大豆等十几种豆类加葱、姜、盐等各种调料熬成的杂豆粥的习俗。回想起来,一生操劳善良的母亲是要教育女儿做人要有法图麦那样的悲天悯人的慈善心肠啊。 乡野的村庄,栗子、梨子、花生、芝麻是农村孩子不稀罕的,在母亲的手中,它们总会摇身一变,堂而皇之地走上餐桌。绿豆大米的清凉爽口,南瓜小米的香甜味美,八宝五谷的营养丰富,花生芝麻的酥软绵长,均成为令我唇齿留香的美味。多少年过去了,青瓷小碗中那热腾腾,黏黏的,软软的,零星缀着几粒红豆的糯米稀粥,再也不会从心头忘记。如今,每天依旧喝粥,虽然原料精致,大多是进口的泰国米,美国小麦,英国大豌豆等,但经过煤气灶、高压锅的煎熬,少了母亲的蒸煮,所有的粥喝在嘴里都变得没滋没味了。每次在餐馆吃饭,总习惯性地点一道“玉米羹”的甜汤,只品一勺却无法下咽了。朋友们说我挑食的恁厉害,只有自己清楚,童年乡野那新鲜的粥才是心中最爱,那散发着母亲的味道。 □程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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