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他便知道了诱惑。 那时他在全城唯一一家五星级宾馆做门童。玻璃门的开合之间,他短发微湿,眉目清秀,身体饱满热烈如萨拉热窝的血玫瑰。偶一抬头,某一层的豪华湖景套房,素白镂空窗纱无风自动。晚上,窗纱后的中年女子打电话叫他上去。 开宗明义:“你愿意跟我去深圳吗?” 一百万,买他的三年青春。中年女子缓缓喷出一口淡蓝的烟,“那时你也还年轻,想读书,创业,交女朋友,或者吃利息……都很简单。”金发染过,发梢却灰白。 起初只眩晕,怀疑是幻听或者电影,渐渐,心在胸中,万马奔腾:一千个昼夜,一百万,原来春宵一刻真的值千金,是他一生都赚不到的钱。竟然口吃了,“我,我……”却还是拒绝。 他说得非常简单朴实:“她比我妈妈年纪还大一些呀。而且我当时也没有‘那个’过,我也想给我自己喜欢的人——其实男人也很重视这个的。” 我笑问:“现在后悔了吧?” 十年后的今日,他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日日行走在烟尘滚滚的街上,西装疲惫。尚年轻到不足以说贫富,却的确有时,拮据到连吃一碗粉都是素的。 他诧异地看我:“我为什么要后悔?一百万是很多,可能我一辈子都赚不到,但这样的钱没意思呀。” 他的不悔简明笃定。我却深深震撼,为自己那漫不经心的一问:是什么,使我不假思索地推定,他必然后悔?而如果,此时有欲望的幻影前来勾引挑逗,我究竟能否大声说出“不”,如曾经十六岁的少年。 靡菲斯特尚且不屑购买我的灵魂,我已自动拍卖并且全场二折起;大难还不曾当头灭顶,我早选择了屈从。是太知道自身的脆弱及诱惑的势不可当吧?当我在生命里流徙如雁,而风正凄凄。 我曾认真构造我的生命,细细粉刷道德、操守、原则……如装饰我的新屋,而岁月过去,新屋年久失修,他们层层剥落。 危墙之下,犹自能说出,不悔二字。真个的,掷地有声。 □叶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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