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记起她,那些记忆碎片,便是一小朵一小朵的风花,拼成春天。 注意到她,只为了她的水红衬衣,当时极昂贵的“的确良”,盛夏汗湿成半透明,薄脆如糖纸,淡胭脂色,隐约现出衣内细细两条带子,而脊椎若隐若现,像一条游得笔直的鱼。 十六岁的他,心里怦怦地跳,一瓶香槟欢喜地启封。 自此上课无法专心,下课直扑窗边,只为等她缓缓自走廊那端经过,阳光无端地泼她一身金橙。 每周六她都洗头,披着湿湿黑发来上晚自习,笼着夕阳的金晕。发香很熟悉,是母亲常用的海鸥洗发膏。深夜,一个人骑车经过夜深的小路,他仿佛还嗅得到,那豆绿的芬芳。 偶然间听见她与女伴说笑,“好讨厌呀,河边那条小路,一下雨,两边的草都倒下来了,你看我踩得一脚湿。”一拉裤脚,脚踝溅了狭长泥痕,原来她穿了薄荷蓝的细带凉鞋,足踝晶莹。 下一周,他换下的衣物成为母亲最大的谜团:再野到外头玩,也不至于满裤满鞋都是泥浆草根吧?家里的菜刀怎么也钝了?他只悄悄握紧双手,掌心是草叶边缘划出的血痕。 然而下一个雨天来临,他已经没有勇气去看那条小路,肺腑里尽是一句话:“春风吹又生。”这是无用功呀,其实当时就知道。 只是这样了,他的喜欢,琐细,隐秘,沉默。她是他的黄金盟誓之地,最渴盼,也是最不可靠近。她甚至可能,从来没有注意过他。 那年运动会,以他为领队的男生全军覆没,班会上吵着嚷着,不知谁出了个损招,每一个参赛者,都让女生弹一下脑门——但见女孩中,推推搡搡出来了她。 这么吵,他却忽然什么都听不见了,无数星辰自他眼前陨落。早有同学一把揪住他:“得揪住这小子,别让他溜了。” 他想溜吗?当然不。他却不知为什么,惊慌失措,在几双大手间挣扎,如遭遇歹徒的弱女子,或者受惊吓的幼兽。 她停在他面前,绽颜一笑,扬起右手。呵,她扬起右手,食指中指一捏如佛家手印。来了,来了,即将触到他额头了,眼里看到她手指的细白……神迹突现,他不能承接。他心脏“得得”,一头大汗,只下意识地玩命躲闪。同学们抓得太紧,他脱口而出骂了一句。时间凝在那一刻。是推金山,倒玉柱,世贸大厦瞬间崩摧,他被掩在废墟的下头,血肉横飞…… 二十几年的辛苦岁月后,同学会上遇到她,她已发胖,身材、相貌、神情都非常妇女。淡淡谈笑间,他不是不想问的:当年那件胭脂衬衣后来怎么样了?她是否原谅,那个莽撞尴尬的男生? 然而他的喜欢,其实与她无关。他所有的心意,不过是一把徒劳的镰,来过又去,而原上,青草自离离。记忆是在时间里渐酿的酒,属于他的,便只是他的。 又看见那夜啜泣的男孩,星空下操场旷漠如沙海。而终于可以隔着时间,轻轻抱一下当年的自己,“我明白,我懂,我了解。” 而她,是他的,来时陌上初薰,注释着他的少年时光,曾经多少青涩。 □叶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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