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叛逆的小子表现得很猖狂。那天因为迟到,被老师罚站,他 竟然不住地咳嗽、吐唾沫,终于,老师震怒了:“出去!”他拎起书 包,大摇大摆头也不回地跨出教室。 作为劣等生,他在班里每次都考倒数第一。没有谁看得起他,也 没有谁敢说看不起他,他存在得“硬气”,甚至呼风唤雨。碰上打架 闹事,他很快就能纠集一帮人马参加“战斗”。连老师见到他都头疼, 更别说同学们了。 一天傍晚,自习课时间,教室里忽然飞进一只麻雀,他看见了, 惊喜地狂叫一声:“抓住它!”大约十分钟后,惊慌失措的麻雀终于 被抓住,他跳上讲台大声宣布:“现在,我判它死刑!” 众目睽睽之下,他举起一柄水果刀,对准麻雀眼睛……血腥惨状 令人不堪入目。而他,却为这个壮举得意洋洋,像英雄凯旋般地狂笑。 十年后,他因为伤害罪入狱。我听到这个消息时,很痛心,却不 吃惊。 又过了五年,我在街头看见蹬三轮车的他,只是远远地看见,没 有过去说话,因为没有什么旧可叙。我自小学时代起,与他就不是一 类人,彼此连名字都未曾叫过一声。 但是,去年冬天,我很意外地在邮局门前再次遇见他。那时,他 坐在水泥地上号啕大哭,还喊:“该死的人是我啊!好人是不该死的 啊!”越来越多的陌生人围到他身边,试图安慰他,我也犹豫着走上 前。 他仍然在哭泣,同时向周围的人们解释:“这位没见过面的老人, 捐助我女儿读书有三年了,今天我接到他所在的单位来信,说他去世 一个多月了……” 那是我见过的最沉痛的一次号哭,因为它出自一个看起来那么强 壮的青年男子,且毫无做作;更重要的是,我深知这个人的历史—— —他似乎是不会哭的,他似乎只会让别人哭,他少年时代用水果刀对 准麻雀眼睛那狠狠一扎,给我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 最新的事实表明,他的确不是原先的他了。今年春天的一个凌晨, 他蹬着三轮车在城外的河岸行进,忽然听见“扑通”一声…… 据报道,他当时看见河里好像有个人在浮动,就没有考虑,当即 跳下去,将那人救上来。是个寻短见的妇女。他马不停蹄,将这个女 人安放在三轮车上,一路奔向医院,并且垫付了医药费……后来的情 节非常具有典型意义:他等妇女的家人到达后,悄悄溜走了。 前天,人们才将这个不留名的英雄找到,并且有媒体去采访。我 看到这则报道后,心情非常复杂。我没有告诉同事们他是我小时候的 同学,我只是在回家后与太太谈起这事,并且猜测:也许,一切都是 因为那位不知名的已故老人,是一颗爱心,唤醒了另一颗爱心…… □张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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