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打工的时候,我对应聘的公司的要求是“提供住宿,月底发薪水即可”。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提供住宿”。因为我认为若在外租房子,可能工作起来不方便,况且昂贵的房租,对学生来说也是一种额外的负担。 终于,我找到能满足我的条件的一个公司。公司经理对我说:“我们为你提供住宿,月底发薪水。如果干得出色,月底另加奖金。”我格外高兴,欣然接受了那项业务。 工作的一个月来,我谨慎而认真地干好各项工作,竭尽全力,没敢有丝毫的懈怠。功夫不负有心人,到月底一统计,业务部里数我的业绩最突出。为了嘉奖我,同时也给其他的同事鼓鼓劲,经理说给我发奖金50元。月底到来,假期结束,我也要离开公司,返回学校。经理说:“月薪500元,加奖金50元,减去一个月的住宿费100元,你共得薪水450元。” “住宿费?不是公司‘提供住宿’吗?”我惊诧地问道。 “是啊!我们是说‘提供住宿’,但我们并没有说‘免费住宿’啊?”经理振振有词道。 □峰回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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