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的本质是信息传递,通过形象的塑造、情感的调动,把产品或服务介绍给消费者,促使消费者产生购买欲望。处理好广告、企业和消费者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产品的促销有着很大的影响。 作为联系企业和消费者中介的广告分为两个主要部分,广告制作公司和广告传播媒体。 广告公司是经济实体,其任务就是通过经营广告业务,发展广告事业,促进商品生产,沟通商品流通,为指导消费提供服务。如何才能将企业的优质产品通过广告的途径介绍给消费者,这是摆在广告公司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广告是一门综合艺术,广告公司人员素质、广告制作设备和技术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广告质量的优劣。广告从业人员提高经营管理、广告策划、市场调研、创作、设计水平以及服务质量,是提高广告制作水平的重要途径。我国的广告公司普遍存在经营时间短,起步发展快,作业层次低的特点,建立一支业务素质高,忠诚于广告事业的优秀广告人才队伍是广告业的首要任务。广告人还要了解企业,了解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的心理。应与传媒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广告及时有效的发布。 媒体是信息、创意的物化形象的载体。广告媒体,特别是电视广告媒体,需要深化改革以适应企业和广告公司的要求和加强彼此间的了解。这就需要我们打破传统的播放方式,借鉴国外成熟的广告播放经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广告模式。 我国电视广告播放模式与国外有较大的不同,一般都是在电视剧或电视节目播出前后插播电视广告,广告较为集中,播放时间偏长,往往使受众对一些广告产生厌烦心理。因此,在播放广告期间,许多受众改换看其他频道的电视节目,使广告的播放效果受到影响,而国外广告播放方式较为灵活,除了在电视节目前后播出广告外,常常在电视节目中间多次播放广告,时间都较短,往往是受众还未改换其他频道,节目又重新开始了,由于插播的广告时间不长,受众或许是可以接受的。 为了提高广告的有效性和促销效果,除了改进电视媒体自身的经营与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媒体从业者的整体素质外,改进电视广告的插播方式,也许会得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媒体的声誉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媒体应着眼长远的利益,对虚假广告要严加杜绝,给企业和消费者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增加受众对广告媒体信任度,进而达到产品促销的目的。完善的广告法制是保证我国广告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就消费者而言,他们看广告多数是为了购买某种商品而了解有关的信息,但还有一些是为了从广告中了解某种商品知识。广告的质量(也就是制作水平)是影响消费者购买产品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个新颖有创意的广告,会给观众留下难忘的印象。例如:“活力28,沙市日化”这则广告,虽然广告语很短,但很顺口,加上频繁地在电视上播出,给观众的印象是很深刻的。 目前我国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广告的认识还带有片面性,有些人甚至认为,卖不出去的商品才大做广告。在一些发达国家,受众认为只有好的产品才做广告,不做广告的产品反而不易被消费者接受。因此,我们在广告的制作方法上不能全部照搬国外的方式,广告不能过分夸张,要在诚上多下功夫,真实地反映出产品给消费者带来的好处。 (肥城) 袁 伟 袁伟:男,肥城广播电视局广告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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