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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上课时间要“限量”!山东持续为中小学学生减负

多年来,山东为中小学生减负的努力一直没有间断。近日,山东拟对学生集中上课时间做出明确规定。除课外活动外,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上课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初中学生不得超过七小时,高中学生不得超过八小时。

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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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点
  

1除课外活动外,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上课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初中学生不得超过七小时,高中学生不得超过八小时。

2此前,山东五部门印发课外减负通知,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

 

  以前走在大街上,时常能看到拖着“行李箱”式书包的小学生。在校长时间学习、回家做大量作业、体育课被“主课”挤占……这些似乎是不少人学生时代的回忆。多年来,山东为中小学生减负的努力一直没有间断。

  近日,由山东省法制办下发的《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集中上课时间都做了明确规定。最引人注意的是,该《草案》第三十四条规定,除课外活动外,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上课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初中学生不得超过七小时,高中学生不得超过八小时。

  而此前,山东五部门印发课外减负通知,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

  在校时间和校外时间的措施双管齐下,为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上课时间“限量”!小学每天不超6小时,初中7小时,高中8小时

  回想校园时光,相信不少小伙伴都经历过,每到期末考试前,一些学校总会将体育课改为一些主课。此次《草案》专门明确,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设体育课程,不得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时;应当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程内容相衔接,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与此同时,《草案》还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不少于二十五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中小学校应当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遇有极端天气、重污染天气,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减少或者停止室外体育活动。

  不仅要保证学生的体育活动时间,在校上课的时间也有严格“限量”。《草案》提出,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必要的睡眠时间。除课外活动外,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上课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初中学生不得超过七小时,高中学生不得超过八小时。

  对于中小学课外辅导机构乱象,《草案》规定,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等级考试以及竞赛。

  关于学校和社会体育设施开放的问题,本次也有涉及。《草案》提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和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应当充分考虑不同学生群体的需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全年向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并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假暑假期间延长开放时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开放收取费用的,应当每月定期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同时,学校应当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假暑假以及非教学时间向学生免费开放体育设施,并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文化体育设施免费或者低收费向学生开放。

  《草案》还提到,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按照标准建设学校体育场馆,配备体育设备和器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馆、设备和器材。学校不得将体育场馆挪作他用。

  《草案》提出,学生在学校体育课、体育竞赛和课外体育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依法不承担责任。

  如果学校违反相关条例规定,可是要面临重罚的哦。《草案》中明确,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学校,将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未按照规定免费或者优惠向学生开放的,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资料图)

山东5部门为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立下4条规矩

  1.严禁超纲提前教学 2.禁让家长批改作业

  3.一律免试招生入学 4.考试成绩不得公开

  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校外培训机构要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开展辅导和培训……4月25日,山东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5部门印发《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中小学生课外作业划出了“硬杠杠”。同时,5部门还将在全省联合开展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让孩子们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5部门给学校校内的办学行为规范治理立出了4条规矩。

  第一条规矩:规范课程开设。学校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每学期初必须公开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全程接受监督。

  第二条规矩: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小学三年级及以上课后作业按相关要求执行;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

  第三条规矩: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禁止所有小学、初中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

  第四条规矩:规范日常考试。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我省将继续开展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在职教师均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无论是否取酬都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严禁教师“上课不讲、课后讲”。

  在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同时,方案也明确指出,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所有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也是重要内容之一。

  按要求,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开展辅导培训的校外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否则取消办学资格。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在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虽然取得营业执照,但尚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的,一律指导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拒不办理证照的要依法取缔。

  在培训行为上,校外培训机构要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开展辅导和培训,其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报授予办学许可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严禁校外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等级考试及竞赛。对超范围开展经营(业务)、不按照备案组织招生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我省鼓励中小学推行课后服务,但要求科学确定服务内容,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外教育规律,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上学日放学后组织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活动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在课后服务形式上,我省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组织志愿者、购买社会资源参与等多种形式开展课后服务,但严禁通过购买课后服务方式变相开展学科知识培训。在课后服务机制上,我省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设立课后服务专项经费,用于校外人员补助或购买社会服务。

(资料图)

青岛: 禁止划分重点和非重点班 校外培训机构禁入中小学宣传

  5月8日,青岛市7部门联合下发《青岛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本市的减负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同时,公布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清单》。

  青岛将开展校内办学行为规范治理专项行动。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禁止所有小学、初中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禁止以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青岛要求学校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学校每学期初必须公开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全程接受监督。

  严格学生作业布置。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学段合理要求布置作业内容和方式。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和不规范办学行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规范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所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文化教育培训的校外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照公布的内容组织培训辅导。培训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列入重点监管内容。此外,青岛制定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清单》,其中规定不得实行“保分承诺”,不得到中小学校内进行宣传或者招生。

(综合大众网、济南日报、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