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08年为群众办的12件实事,有一件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而且要持续3年,那就是家喻户晓的棚户区改造工程。
济南的棚户区改造,面广,共38个片区、近200万平方米;量多,涉及群众3万多户、10万余人;难度大,几乎都处于中心城区,拆迁、建设、安置等成本高,麻烦多。济南市克服重重困难,使工程以超乎寻常的速度进行。对此,市委负责人有一句话说得好:“棚户区改造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不折不扣地办好。”
济南是泉城,也是古城,历史上曾有“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家家泉水,户户垂杨”的美景。城市古老值得骄傲,却也不可避免地造成城市建设的历史欠账较多。百年前的商埠繁华区,后来成了棚户区;建国初期建的宿舍,如今成了危房。这些土坯房或砖木房,低矮潮湿,年久失修,拥挤不堪,被围在飞速崛起、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中。蜗居在几十年前的老旧平房里,棚户区一度成为被遗忘的城市角落。让10万群众告别棚户区,住进新楼房,改变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确是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
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住房关系群众冷暖安危,自然牵动民心。以拆迁为由把群众安置到城市的边边角角,上班、上学、生活不便,得不了民心;站在部门利益角度,与开发商“勾结”,谋取收益,挣老百姓的钱,得不了民心;暗箱操作,老百姓没有知情权,没有说话的份儿,也得不了民心。济南市棚户区改造以就地回迁安置为主,货币补偿、异地安置为辅,让大部分群众都能回到原地居住、生活。采取政府主导而不谋求收益,是为了规划更科学,操作更透明,监督更有效,建设速度更快,质量更有保证。民主、公开操作,让老百姓有效参与,户型设计甚至征求老百姓的意见,无不得民心,顺民意。
民生工程要真正赢得民心,关键是把好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儿上。为确保群众住得上、住得起,济南市规定按房屋总建筑面积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建用房,由居委会经营,所得收益用于困难居民物业补助。某街道组织的亲情搬迁服务队帮助社区居民搬家,寻找房源信息,把居民当亲人,实现了积极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需要妥善处理拆迁、建设与社会稳定、环境优化、民生改善等各方面的关系,要求政府必须从基层做起,从细节做起,把工作做细做实,无形中提升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及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积极改善民生,热情服务群众,已成为各级干部的共识和追求。
告别棚户区,住进新楼房,不仅改善了群众的居住环境,同时也改变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以及一个地区的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这样的变化,在条件好一些的城市,或许早一步实现了,条件一般、历史欠账多的城市正在努力,或者还要等待一段时间。不管早一点晚一点,身处其中的百姓,无不亲身感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变化,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可喜成果,体会到科学发展、和谐进步的种种好处。这样的发展变化,同时也让百姓对未来的生活更加充满信心、希望和憧憬,就像已经拆迁的棚户区群众憧憬明年将要住进新楼房一样。
《 人民日报 》( 2009年1月7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