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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脱光,她已失明,一个宅男的光棍节感言

好 ★不错 ★★强帖 ★★★差 ★ 很差 ★★ 烂帖 ★★★ 本以为今年不用再过光棍节了,只是一时大意,又成了一个人。直到她上次郊游回来,跟我摊牌了,说我太宅,不能够走出去和大家一起放松、一起玩儿,太孤僻了。

  对本帖评分 好 ★不错 ★★强帖 ★★★差 ★ 很差 ★★ 烂帖 ★★★ 本以为今年不用再过光棍节了,只是一时大意,又成了一个人。和女朋友分手半个月了,分手的原因是女友嫌弃我太“宅”。 28岁,我成了标准的“光光”,她却不是“明明”,我目前还未“脱光”,她却已经“失明”。唉,外向活泼女怎能体会到宅男的辛酸呀!

  我是一个标准的宅男,但不是邋里邋遢整天不出门不注意形象的“干物男”,因为我在网上开了家店,卖些个宠物用品什么的,从上货、卖货、发快递,全是一个人。大家都知道,爱网购的人们,有的人喜欢早上买东西,有的人喜欢半夜买东西,毫无规律可言,所以我的一天三顿饭都是在电脑前解决的。

  平日生活基本不用出门,买吃的,米面粮油、调味品零食都去“我买网”上买,最喜欢他们家的进口丹麦曲奇和悦活果汁,反正国企中粮的东西质量都有保证。买穿的,都直接“淘宝”代购,名牌的品质还都能享受优惠的价格,买了无数条Levi's的仔裤,比专卖店售价便宜多了。同时,我还是个知识人,从小就有当科学家的愿望,只是没当成,所以平时还常去“当当网”上买点儿余秋雨、钱钟书之类的,补充一下欠缺的知识。这样的日子一直继续了两年,直到我前女友的出现。

  女友是别人牵线介绍的,俩人一见面,就一个词“相见恨晚”。看到女友的第一眼就觉得似曾相识,两个人在一起似乎有说不完的话,她不光是个美女,更是个才女。这年头,美女不少,像她这样懂得《山居笔记》和《围城》的美女却不多。而且她还是法律学的研究生,那口才相当的好。这样,俩人真是越谈越有感觉!

  她是小学老师,教音乐的,平时正点儿上下班,生活比我轻松,所以平时下班她们同事都一起去KTV啊,SHOPPING啊什么的,到了周末,还要去郊区爬山郊游陶冶情操。每次她都要拉上我,可我这不是着急挣银子吗,不然怎么娶得起媳妇?所以基本都推了,她也因为这事儿发了几次脾气,我是又送礼物补偿又甜言蜜语,总算是哄好了。

  直到她上次郊游回来,跟我摊牌了,说我太宅,不能够走出去和大家一起放松、一起玩儿,太孤僻了。怕是跟我结婚以后有了孩子再遗传个孤僻症出来……她已经找到了个跟她一样有情调、懂得享受生活乐趣的人,让我想开点儿……听的我泪眼汪汪,追悔莫及~~我“宅”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两个人以后的幸福生活吗?

  安慰自己,没什么大不了的,在11月11日即将到来之际,高呼我的分手宣言:伟大的1111,崇高而又光荣的日子,在这一天,没有情人没有朋友,只有我自己和自己为伴,我是“光光”我怕谁!我是“光光”我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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