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山西省物价局传出消息,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有关精神,近日,省物价局、教育厅、纠风办、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和新闻出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继续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11月4日,山西省物价局传出消息,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有关精神,近日,省物价局、教育厅、纠风办、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和新闻出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继续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处理整改3个阶段,从2009年10月29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检查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检查时限为2008年秋季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通知》要求,专项检查由省物价局等7部门联合部署,检查有关具体事项由省物价局牵头组织实施。各地专项检查工作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安排部署,具体检查工作由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通知要求各级价格、教育、纠风、监察、财政、审计和新闻出版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认真组织部署,落实责任分工,保障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霍 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