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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单车成车祸主角车主应警惕 超标电单车仍在出售

近段时间,本报热线频频接到关于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单车)不按规定行驶引发交通事故的反映。从现实情况看,如果市区内的买家不自觉的话,就将导致“问题电单车”越积越多,将问题留待明年“超标车大限”来解决。

  近段时间,本报热线频频接到关于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单车)不按规定行驶引发交通事故的反映。与此同时,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了一组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今年1月至9月份,南宁市一共立案电单车发生交通事故118起,死亡25人,受伤139人,财产损失100多万元。也就是说,南宁市平均两天就发生一起电单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2009年1月至9月电单车交通事故情况一览表

  10月29日至11月4日,记者走上街头,直击了一些电单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不按非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在对南宁一些电单车专卖店调查时发现,超标电单车仍在源源不断出售——这必然导致问题电单车越积越多,难道只能将这个难题留给明年的“超标车大限”再来解决?

  乱象:

  交通违法行为五花八门

  ●闯红灯不在少数。10月29日下午5时50分,记者在园湖东葛路口上看到,有不少电单车车主趁交警不注意闯红灯,和一些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赛跑”过马路,险象环生。

  ●逆向行驶险象环生。10月29日上午10时18分,记者在明秀东路农贸市场附近看到,不少市民在农贸市场买好菜后,贪图方便,干脆骑着电单车在摩托车道上逆行回家。

  ●超速行驶令人心惊。10月29日上午7时40分,记者经过明秀西路广西师范学院大门口附近时,一辆电单车超过了记者的车辆。当时记者看了一下时速表,记者的车时速为30公里,该车大大超过法律允许的20公里/小时。

  ●其他违法行为也不少。10月29日上午,从衡阳路中到友爱路的这段路上,记者一路数下来,看到有三辆电单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和摩托车、汽车抢道行驶。

  10月29日上午,记者在友爱衡阳路口看到,一位女士骑着一辆电单车,不仅身后背着一个3岁左右的小孩,前面还站着一个6岁左右的小孩。

  问题:超标电单车仍在出售

  电单车乱象多、事故多的背后,有一个现象不容忽视——电单车数量的增多。2006年前,南宁全市电单车数量约为7万辆,至2009年4月,已急剧增至40万辆,而且,之后一直在销售,其中就包括超限速电单车。

  据交警介绍,根据国家标准,无论是电动自行车或者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千克。凡是超出标准要求的各类助力自行车,都属于整治范围内的“超标助力自行车”。

  那么,南宁一些电单车专卖店销售电单车的情况如何呢?11月4日,记者进行了调查。

  当天上午10时20分,记者来到友爱路一家电单车专卖店,里面的服务员热情介绍,他们这里有电压为36V的电单车,也有电压为48V电单车。当记者问36V、48V的电单车时速及重量分别是多少时?一店员告诉记者,36V的最高时速为20公里/小时,加上时速线可达25公里/小时,大约45公斤,而48V的电单车如果加上时速线将是35公里/小时,它加上电瓶将是超过45公斤。

  “那不是超标了吗?”这时,一位正打算买电单车的女士听到店员介绍后惊讶地问道。面对顾客的质疑,店员很镇定地说道:“现在电压为48V以上的电单车没有不超标的。”记者仔细一看,店里有6辆电压为48V的,店员告诉记者,仓库里大约还有100多辆。

  当天上午10时50分,记者又来到唐山路,走访了几家电单车专卖店。一家电单车专卖店的老板告诉记者,他们这里也有最高时速为20公里/小时的,不过,只有10多辆,虽然便宜好骑,但是很慢,且款式不怎么好看,现在很少人要这类车了。

  说法:车主应敲响交通安全警钟

  据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丁杰副大队长介绍,这些年来,随着电单车数量的增长,电单车各种各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存在不少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因此,南宁交警部门一直加大对电单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一些电单车车主的交通意识淡薄,仍然出现了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非机动车道行驶,随意变更车道等一些交通违法行为。

  丁杰说,电单车存在的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广大电单车车主应时刻敲响交通安全警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据记者了解,今年4月,南宁市出台相关规定——从2010年5月1日起,未按规定进行限速改装或办理注册登记的超标助力自行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今年4月2日前购买的超标车可到合格改装店进行限速改装,无法改装的超标电单车可在明年5月1日前到邕宁、良庆车管站办理注册登记。这就意味着,2010年5月1日,就是“超标车大限”。

  从现实情况看,如果市区内的买家不自觉的话,就将导致“问题电单车”越积越多,将问题留待明年“超标车大限”来解决。

  编后语

  南宁市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对电单车进行管理,尤其是“超标车大限”从今年5月1日推迟至明年5月1日,这是良好的以人为本的做法。在这个大背景下,我们看到,在广大市民的配合下,各政府职能部门作出了许多努力,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然而,时至今日,我们也看到了一些问题折射出来的有关部门的不足之处:一方面,我们有政策法规规定车主在市区内不能开超标车,另一方面,商店内的超标车却不断卖到车主手中,并由车主开行在市区道路上,现在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广大车主是否意识到了“问题电单车”可能引发的危害,我们必须重视的是,我们的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短板——有关部门对市民的宣传、劝导力度,够吗?执法机构的刚性、力度,够吗?有关方面对超标车的销售、改装现状的重视程度,够吗?应该说,城市管理方只有面对这些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招,及早重视,及早分批、分步骤去解决问题,才可能达到多赢局面。假如车主本身不加重视,城市管理方面也不予重视,“问题电单车”越积越多,问题只怕真要留待明年“超标车大限”来解决了,这,恐怕不是广大市民乐意看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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