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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政府改革精简幅度超八成 一般不设专职书记

昨日(11月4日),珠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权威部门解读备受关注的珠海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会上有关部门强调,在本轮机构改革中,珠海先行先试学习新加坡、香港等发达地区经验,在内地率先探索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昨日(11月4日),珠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权威部门解读备受关注的珠海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一体两翼”中“一体”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个主体,“两翼”即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党政联动等成为本轮改革的突出特点。会上有关部门强调,在本轮机构改革中,珠海先行先试学习新加坡、香港等发达地区经验,在内地率先探索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部门副职领导2至4名

  珠海不再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原“三定”规定中核定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一律核销。原在编在职后勤服务人员占用后勤服务人员数按原制度管理;机构改革后新进后勤服务人员按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的新用人制度管理。

  本轮改革中,珠海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一般按正职1名、副职2~4名配备,少数任务繁重、编制较多的部门可多配1名副职(不含兼职)。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按有关规定配备,总工程师等专业技术性领导职数可对应国务院和省部门规范配备。

  此外,除由非中共党员担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外,不设部门专职党组(党委)书记领导职数。

  精简幅度超过八成

  本轮改革以政府职能转变、培育多元社会管理主体、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为主线,涉及领域十分广的综合配套改革任务,旨在以试点工作为着力点率先破题。

  珠海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戈晓宇介绍,珠海将学习新加坡、香港等发达地区经验,积极探索创建城市和农村社区自治型管理模式,建立共建共管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目前,珠海已在一些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委会作为试点,从体制机制上探索社区民主自治的新形式、新途径和新方法。

  政府如何“放权”?社会组织如何“接力”?这是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进程中的重点之一。

  实施计划提出,要按照政社分离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府各职能部门要逐步将社会组织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转移出去。今后政府就只做政府该做的,社会组织和市场能做的交给社会组织和市场。

  据了解,此轮改革中市直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精简幅度从593个精简至95个,精简幅度过八成。在社会体制管理改革中设立政府咨询委员会是推进珠海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创新举措,体现了“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要求。

  结合实际,珠海市今年将试点设立促进就业咨询委员会、医疗卫生咨询委员会和小区管理咨询委员会,到2013年全面完成。政府咨询委员会不纳入政府建制,属于议事机构,没有法定行政权和立法权,其基本运作方式是通过定期开会、举行圆桌会议、开展专题调研、进行信息收集和加工等方式,向政府提供具体政策制订和实施的意见和建议。(记者 陈治家 通讯员 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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