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上半年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市长到会汇报,委员们再行审议并作出评判。这是市人大履行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实效的探索创新。通过这种形式,促进了政府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邓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小静代表第三审议小组在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发言。
日前,河南省邓州市召开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就2009年上半年,邓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17—19次会议形成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市政府的汇报并再行审议。市政府相关的三位副市长褚清黎、阿颖、陈达到会汇报,法检两院“两长”、部分乡镇人大主席、河南省、南阳市部分人大代表、市直相关局(委)的一把手应邀列席会议,人大常委会议室座无虚席。
首先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褚清黎汇报:“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了职责,落实了任务,限定了时间,强化了督察,制定了奖惩,保证了审议意见的落实。”
他抬头环顾了一下庄严肃穆的会场,接着就“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整改”、“全市2008年财政决算(草案)暨200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整改”、“招商引资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整改”、“全市‘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整治污染保护城区饮水安全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整改”共五大项21条,如何采取措施,分类施治,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效果,逐一认真汇报后,接着说:“人大的监督是对政府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政府丝毫不敢懈怠。今后,市政府要坚定不移的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吸纳人大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政府”。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成三个小组进行审议。人大相关工作委员会在分组审议中,就市政府落实审议意见的调研情况进行了佐证通报。委员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并推举了中心发言人作大会发言。
第一审议小组中心发言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城建环资委副主任高会发言:“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组织有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在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整治污染保护城区饮水安全的决定》执行情况’上,市长刘树华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饮用水井保护区进行现场办公,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各部门通力合作,对11家重点整治对象调查摸底,依法取得违法证据后,下达拆除告知书,明确了最后拆除期限。对拒不拆除的污染企业,组织100多名执法人员,出动大型挖掘机和运输车辆拆除设施,清除原料,断水断电,使污染隐患全部消除。保证城区居民喝上了安全水、放心水,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效果,受到了广大市民一致好评。其它审议意见的办理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希望市政府,继续加大力度,力争使人大审议意见办理得更加圆满”。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副主任余锐归纳大家的意见,代表第二审议小组发言:“委员们在审议中,对市政府办理审议意见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但也感到审议意见中个别事项落实仍存在不足:一是个别承办部门对《审议意见》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的落实不够圆满;二是少数部门工作人员对《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市政府对人大审议意见,“贵在办理,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与指导下,进一步在规范办理程序、创新办理机制、改进办理方式、加大落实力度、增强办理实效等方面再下功夫,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审议意见》的效力,卓有成效地改进政府各项工作,为建设美好邓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中玲指出:“邓州市人大常委会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监督法》,年初出台了《邓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实施办法》,其中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提出: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形成的审议意见,以市人大常委会文件下发市政府,人大相关工作委员会跟踪督办,每半年主管市长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而后进行满意度测评。这是落实《监督法》的具体体现,旨在改变以往重审议轻督办的不良现象,目的是促进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格次,进行民主测评,对市政府本次落实审议意见的满意率达到了90%以上。会议在一片喝彩声中结束。
(河南省邓州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