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要
坚持合法、科学原则,在精简审批项目上取得新成效
坚持规范、效能原则,在实现行政审批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上取得新成效
坚持管理重心下移原则,在扩大地方政府管理权限上取得新成效
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在强化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制约上取得新成效
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在改进审批管理方式上取得新成效
昨日(11月4日),广东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现场会在中山市召开,交流、推广我省有关市县和省有关单位的成功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我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改善全省政务环境和投资环境,加快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朱明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龙云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姚志彬出席会议。会上,与会代表观看了中山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介绍片,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及惠州市等16个单位分别介绍了工作经验。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1999年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和要求,省本级政府先后进行了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地级以上市也大都开展了三轮以上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大幅精简了行政审批事项,切实扩大了地方政府管理权限,初步建立起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初步构建起多层次的审批监督管理体系。
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完成的省本级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570项,占原公布总数的53.6%,较好地完成了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的整改要求。
黄华华强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是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握原则,突出重点,推动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再上新水平,力争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新成效:一是坚持合法、科学原则,在精简审批项目上取得新成效。各地在审批项目清理过程中,要切实贯彻合法、科学的原则,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事,坚决放给市场;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一律交给企业;能由社会中介组织解决的事,积极移交社会中介组织;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责,切实履行职责。二是坚持规范、效能原则,在实现行政审批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上取得新成效。要通过公开办事制度实行“阳光审批”,消除权力的“随意性”,减少权力的“含金量”,消除“暗箱操作”,最大程度地限制审批人的自由裁量权,从而规范审批行为。三是坚持管理重心下移原则,在扩大地方政府管理权限上取得新成效。对于在省本级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中已经明确要求委托或下放的事项,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抓紧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审批事项的委托、下放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在强化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制约上取得新成效。要把权力与责任有机统一起来,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的作用,切实强化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避免“公权”被滥用、公共资源被侵占、公共利益受损害。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在改进审批管理方式上取得新成效。审批管理是政府面向社会的重要服务“窗口”,要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和管理手段创新,改进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朱明国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黄华华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健全完善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履职不缺位、协调不越位、督促不错位、问责不让位,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记者 雷辉 通讯员 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