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车购买保险,无非是想给自己买个安心。然而,拿到保险公司开出的保单,并非就此可以高枕无忧。有关专家提醒,购买保险以前,不仅要问清保险理赔程序,看清免责条款等,拿保单后还要认真阅读,看是否有特别的约定事项
读懂“特别约定”
案例:10月中旬,车友温女士找到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欲购买商业车险。由于是早已熟识的朋友关系,温女士提前将保费交给对方,对方次日为她打印出保单。拿到保单后,温女士仔细阅读后发现,保单上有一栏“特别约定”项,上面注明本保险车辆行驶区域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为什么有限制行驶区域范围的条款呢?之前为何没有告诉我?”温女士质问对方,对方解释称指定行驶区域的保险保费较低,所以私下为温女士选择了这一类型的保险。对于这类保单客户,他们公司是这样规定的,如果车辆在区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按条款规定核定标准赔偿,而如果车辆在区外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按核定标准的90%赔偿损失,车主则自行承担10%的损失。
温女士称,她购买保险前并不知道有行驶区域的限制。她查看了该公司的保险条款赔偿处理细则,上面注明:“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单约定范围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温女士认为,上面只注明了增加10%的免赔率,并不代表保险公司会赔偿90%的损失。
点评:南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郑锡称,温女士的保单上已经注明了车辆行驶区域为广西,那么如果车辆在区外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最多赔偿核定损失的90%。
南宁某律师事务所曾海山律师认为,保单上注明车辆的“行驶区域为广西”,与保险条款上“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单约定范围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实际上是有冲突的。前者意味着车辆如超出行驶区域,车辆发生事故时就得不到赔偿,但后者又标明车辆在超出行驶区域范围发生交通事故是可以得到一定赔偿的。因此,不排除车辆超出行驶区域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一旦打起官司,就要看法院如何判决了。
及时履行“约定事项”
案例:今年上半年,刚购买了新车的杨先生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包括全车盗抢险在内的几个商业险种。不久后,他到有关部门办理好车辆的行驶证、号牌等。投保时,保险业务员曾交待他,上好号牌后要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因此,他办好车辆号牌后就及时通知了对方。办理这项批改手续,需要提供行驶证的复印件,杨先生当时因忙于出差,没来得及把行驶证复印件提供给对方。后来,保险业务员称,不需要行驶证复印件也可以在他们公司内部的网络上批改。
杨先生出差返回南宁后,曾致电这位保险业务员,询问对方是否已经为自己办理了批改手续,是否需要将保单拿到保险公司批改。对方答复称,已经为杨先生办理了批改手续,杨先生本人不需要拿保单到保险公司批改了,因为“每辆车的发动机号、车架号都是固定的”。杨先生认为,既然车辆已经上了牌,而且手中又有了保单,就没有到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然而,两个月后他的车辆被盗,当他到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称他的保单根本就没有办理过批改手续。而按照保单上的约定,新车没有办理批改的,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杨先生就此向广西保险行业协会投诉。
点评:广西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称,投保人在拿到保单后,应认真阅读上面的“特别约定”。有些保险公司在特别约定中强调:“车辆应自保单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核发行驶证、号牌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因此,新车主投保时如果还没有办理上牌手续的,上牌后一定要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批改,以免被拒赔而因小失大。
车损险保费也为购置税“埋单”?
案例:今年9月中旬,车友徐先生花5.2万元购买了一辆汽车,办理入户手续时他交了2000多元的车辆购置税。随后,他在购买商业车险时,车损险这一项的保费,被要求以车辆实际价值加上车辆购置税为保额进行投保。对此,他感到非常疑惑:“我的车明明就值5.2万元,凭什么保险公司却要求我以5.46万元的保额进行投保?”他认为,保险公司要求车主以高于车辆实际价格的保额进行投保,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保费。
更让徐先生难以接受的是,他购买的全车盗抢险这一项,保险公司却要求他以车辆的实际价值5.2万元为保险金额交保费。“也就是说,如果我的车被盗抢了,只能从保险公司拿回5.2万元的赔偿。”徐先生认为,既然保险公司要求车损险金额包含购置税的成本,那么盗抢险这一项,也理应包含购置税成本。
点评:广西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介绍,车辆投保车损险时的保险金额定价分不同的三种方式:一是按新车购置价,即新车的车价加上购置税的费用,因为购置税也是算入新车价值的,因此新车在投保车损险时,保险金额都要将购置税成本纳入其中。当然,如果新车投保车损险后,发生了不可修复的损失,得到的赔偿将是包含购置税成本在内的保险金额。比方说,如果徐先生的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不可修复的,就可以得到5.46万元的赔偿,而非5.2万元。二是现车价,指一年以上车辆按照一定的折损比率计算现在的车价,作为保险金额。三是双方协商定价,在特殊的情况下车主可与保险公司协商车辆的保险金额。
该人士指出,新车按新车价加上购置税为保险金额是经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中国保监局审批的保险条款里注明的,因此该保险公司的做法没有违规。
至于全车盗抢险这一项,各个保险公司的核保政策并不一样。
免赔范围要知晓
案例:11月1日早上,车友鲁先生到自家楼下取车时,发现车辆的右前门被撞出了一个大凹坑,而肇事车辆已经逃逸。因为事情发生在半夜,小区保安也没有发现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定损员为车辆损失定损为3000元。鲁先生说,因为自己的爱车价格不低,为了能把损坏处修复得更好些,他希望到4S店维修。然而,定损员却称如果到他介绍的修理厂维修,鲁先生可以获得全赔,而如果到4S店维修的,保险公司就免赔30%的损失。对此,鲁先生感到很气愤。
点评:南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郑锡称,按照有关规定,保险公司是不能为车主指定车辆修理厂的。按照保险条款的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免赔鲁先生30%的损失,但定损员所说的“到4S店修车免赔30%,到指定修理厂修车全赔”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
另外,在不少理赔案例中,往往出现定损员定出的损失金额,不够支付车主的车辆在修理厂尤其是在4S店维修的费用的情况。保险公司对此应该进行认真审核,在确认维修工时费后,还要核对维修企业的配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