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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遭遇“边缘化”

小额贷款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的强力竞争面前,一度吸引眼球的小贷公司面临“边缘化”困境。”   按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融入资金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

  据证券时报报道:小额贷款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的强力竞争面前,一度吸引眼球的小贷公司面临“边缘化”困境。与此同时,融资成本、经营成本居高不下也制约了小贷公司的做大做强。

  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广东、浙江多家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表示,其公司开业以来资本金消耗过快,如今在“小心放贷”的同时,还忙着向银行申请贷款以及向股东增资扩股。

  此前,监管部门所做一份调查显示,在今年下半年初,上海约19%的小额贷款公司就已无钱可贷,还有15%的小额贷款公司表示注册资金所剩无几,正在向银行申请贷款,而高额的融资成本已成为开展业务的最大制约。

  某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向记者诉苦,“由于我们不属于金融机构,尽管做的是银行的贷款产品,但不能吸收存款,也不能进入银行间市场进行拆借。”

  按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融入资金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由于不属于金融机构,小贷公司不能享受银行业2%左右的同业拆借利率,而是向银行申请贷款,利率是根据贷款基准利率上下浮动,比2%要高许多。在这种情况下,小贷公司更多地是通过股东担保或者采取其他担保方式申请贷款。

  此外,在规避风险上,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向信贷征信系统提供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和贷款偿还等业务信息,但是,却无法与征信系统链接获取其贷款客户的信用信息;在税收政策方面,小额贷款公司的税赋不按金融机构利差来征收,而是按普通的工商企业来缴纳。以上种种限制,造成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成本、经营成本居高难下。

  按照此前银监会、央行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贷公司有机会转制为村镇银行。但是,一些小贷公司认为该指导意见中的部分细则所要求的条件稍显苛刻,因此,不少公司并不看好自己未来的转制前景。

  “从目前看,符合转制条件的小贷公司很少。”广东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表示,“例如,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均不低于60%,这对一些非农业地区的小额贷款来说很难实现,而跨域投放涉农贷款的成本又太高。”

  据了解,现阶段小贷公司放贷利率在12%-15%之间。这部分收益中,小贷公司要提取贷款损失准备,还要支付25%所得税、5.56%营业税及附加,要支付各种营业费用和员工成本。对此,某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表示,“我们的贷款利率比银行高,但相对于资本金来讲,我们的利润率肯定要比银行低很多。”(记者 黄兆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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