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2 08:16:45 我要评论
来源: 人民日报7月初的一天,微风送爽,上午10时,我们来到了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莲山新居。坐落于城市繁华之中,小区奶黄色的楼群显得清爽干净。
49岁的柴秀洁正在小区2号楼5楼楼道里打扫卫生。她蹲下身,一点一点用抹布细心地擦拭着,不放弃每个角落。
“去年底,我和卧病在床的丈夫搬到这里,48平方米的房子,首付7万元,买到了产权的60%。拿钥匙那天,激动得想哭,总算有个自己的窝了!”
此前4年,柴秀洁曾搬过11次家。2012年春节,在新房里迎接新年,柴秀洁一家甭提多开心了,“多亏‘按份共有’的好政策,我才有希望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
“按份共有”续接资金链,“以工代费”解决入住难
柴秀洁说的“按份共有”政策,是吉林省的首创。居民可先买下一部分房屋产权,入住后交政府那部分产权的租金,以后有钱再买,最终可拿到房子的产权。政府将回笼的资金全部投入新的廉租房建设,实现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
从2008年开始,通过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吉林省扩大了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完善了廉租房退出机制,也满足了低收入家庭希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拥有住房产权的愿望,增加了保障对象的财产性收入。截至2011年,全省新增廉租住房25.1万套,像柴秀洁家一样,不少城市低收入群众不仅住进了保障房,而且拥有了自己的房产。
“让承租户拿出一部分资金,按照他所拿出资金的份额和政府共同持有廉租住房,把资金‘活化’起来,原来一年可建1万户可能会扩大到3万户、4万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范强介绍。
柴秀洁现在负责小区内4栋楼的保洁工作,是小区的公益性岗位。为了让低收入家庭“住得起”,吉林省以及各地市都陆续出台了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建后管理政策措施――按照每5000平方米不少于1人安排物业管理公益性岗位,由政府负担工资;引导物业企业优先聘用小区中的困难群众,“以工代费”解决入住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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