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山东
本站搜索:

北京“7?21”暴雨京港澳高速被淹车赔偿案出台

2012-08-15 15:46:41     作者: 孟环    来源: 北京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暴雨,协议书,车辆
[提要]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7?21”暴雨京港澳高速被淹车辆赔偿协议已出台,部分车主向媒体透露了协议内容。根据涉事车主提供的《北京“7?21”特大自然灾害京港澳高速公路车辆及相关损失处理协议书》,上面列明甲方为首发集团,乙方为车主。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7?21”暴雨京港澳高速被淹车辆赔偿协议已出台,部分车主向媒体透露了协议内容。但是,截至记者发稿时,首发集团方面未对此进行任何官方表态。

  根据涉事车主提供的《北京“7?21”特大自然灾害京港澳高速公路车辆及相关损失处理协议书》,上面列明甲方为首发集团,乙方为车主。协议书显示,首发集团分担赔偿车辆受损前实际价值与已获保险赔偿之间的差额、有保险的车辆赔偿保费以及出行补助2000元。此外,若首发集团未能按协议规定向车主支付款项,每迟延一日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三向车主支付违约金。同时,还有车主反映,协议书有另一“版本”是针对没有买保险的车辆,首发集团将以每月千分之六的折旧率计算后给予车主相应的赔偿。

  《协议书》称,在“7?21”特大自然灾害中,暴雨引发的洪水导致京港澳高速公路南岗洼公路两侧护堤决口,洪水在短时间内涌入高速公路造成乙方车辆被淹受损,鉴于乙方车辆进入甲方管理的高速公路,甲乙双方形成通行服务合同关系,甲方作为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依法按照公平原则,同意与乙方共同承担灾害造成的损失。

  还有车主表示,协议规定首发集团分担“差价”、“保费”和“补助”。但与对方具体协商签协议时,只有后两项赔偿,差价一项并未涉及,因此部分车主拒绝签字。据悉,目前已有部分没买保险的车主签了协议。“可能因为在没谈及差价赔偿的情况下,一些买保险的车辆赔的反不如没买保险的车辆多,没买保险且折旧率较低的受灾车主可能觉得容易接受。”有车主表示。(孟环)

system

editor

更多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