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5 18:16:46 我要评论
张旭东 来源: 新华网新华网青岛8月15日电(记者张旭东)7月16日,我国著名生物学家、甲壳动物学家刘瑞玉院士的生命蜡炬燃尽,享年90岁。他对海洋科研的热爱和严谨,为人类谋福祉的执着追求,提携后学、培养海洋科技人才的责任感,成为海洋科技工作者心中的标杆。
“每次改变都是为了国家需要和人民福祉”
走进位于中国科学院海洋生物标本馆四楼的刘瑞玉办公室,犹如进入了书的汪洋。记者看到《中国动物志》和《中国海洋生物名录》等几本书翻开铺放在桌上,笔记本电脑还在充电。
“刘院士平时就坐在这个沙发上翻看资料,右手拿着笔记本电脑,左手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敲。”秘书冀晓青说。
办公室一面墙上挂着对虾模型,这代表了刘瑞玉主要学术成果之一。1952年,到刚组建的中国科学院青岛海洋生物研究室(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前身)工作的刘瑞玉,开始中国对虾生活史和人工育苗研究,以结束对虾只能靠打捞的历史。1960年,他与同事首次在室内人工育苗成功。
在刘瑞玉等的指导下,1981年我国实现了对虾工厂化育苗的批量生产,从而促成了以养殖对虾为中心的中国第二次海水养殖浪潮。1988年,我国大陆养虾业年产量已达20万吨。当年,他还为我国引进了凡纳滨对虾(南美白对虾),在1993年虾病大流行时给我国养虾业带来了希望。
就在刘瑞玉在对虾领域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时,我国首艘海洋科考船“金星”号服役,但我国没有专业的底栖生物研究人才。刘瑞玉又根据国家需要,在全国海洋综合调查中负责底栖生态调查研究。
“从甲壳动物、底栖生物到海岸带和海洋资源调查,再到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刘瑞玉先生的每一次改变都是为了国家需要和人民福祉。”宋林生对记者说,“而且在每个领域他都做到了极致,他的论文和专著被当作工具书、教科书和里程碑式的著作。”
“一定要把海洋所的物理海洋学科壮大起来”
1984年至1987年,刘瑞玉担任中科院海洋研究所所长,手里也掌握了一定的资源分配权。从事海洋生物的一些研究人员多次建议刘瑞玉壮大自己的“后院”,将更多的资源用于海洋生物学科的发展。
但刘瑞玉拒绝了这些提议。他说:“物理海洋是基础学科,海水水温、盐度和海流的变化都会引起海洋生物的变化。现在我们这方面还很薄弱,所以一定要把海洋所的物理海洋学科壮大起来!”
1987年,刘瑞玉指导后来任中科院海洋研究所所长的相建海申请首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展分子生物学研究。虽然经费只有1万元,科研人员只能买一台旧显微镜,但这使他们的海洋生物研究从描述性研究进入了实验性研究,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谈到对工作的执着,老搭档秦蕴珊院士讲了这样一段故事:“记得一次我们在北京开会,一个灯罩突然掉下来砸到了他的脑袋,会议还因此中止。但在医院给头上裹了纱布之后,他死活不愿提前回青岛,坚持顶着大纱布开完了一周的会。”
由于所长行政工作繁忙,他更放不下心爱的科研,为了节省去食堂吃饭的时间,刘瑞玉养成了中午吃方便面的习惯。“发明方便面的人很了不起,不仅方便,还有很多不同口味。”他揶揄道。
在随后的20多年科研工作中,他一直吃方便面,被称为“方便面院士”。直到晚年,大家坚决要求他回家吃饭,他才逐渐改变了这种习惯。但记者在他办公室看到,垃圾桶内最多的还是方便面袋,微波炉上还有很多未拆封的方便面。
“我是来争取项目的”
近年来,由于海洋基础学科项目、经费调整,海洋生物分类学人才出现断档,原来技术人员已退休,但新一代年轻人却没有培养起来。情急之下,刘瑞玉在84岁时决定自己招收研究生。
招收研究生就要有项目,他自己跑到北京去参加项目评审。一些人很不解地问:“老刘,你来干什么?”“我来争取项目!”1997年就是中科院院士的刘瑞玉掷地有声地回答。
“就在他病危时,他把我们叫到病床前,颤抖着给我们逐字逐句改论文。从英文摘要到标点符号错误,他都告诉我们错在哪、以后要注意什么。”刘瑞玉的博士研究生张均龙说。
昏迷之前,他最后一件放心不下的事就是想捐给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100万元。6月14日,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派人到青岛,与刘瑞玉签了捐赠协议,设立了“刘瑞玉海洋科学奖励基金”,他用了很长时间、颤颤抖抖地签上“刘瑞玉”。
“这么点钱干不了什么事,还麻烦你们跑一趟,真是不好意思!”他拉着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工作人员的手说。
刘瑞玉的博士研究生肖宁含泪说:“现在经过刘老办公室,总是会习惯性地回头望一眼。可是这个屋的灯再也不会亮,门再也不会开一个缝,让他再骂我们一次都不可能了……”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