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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取消有线电视迁移恢复费用 可省150元

2011-04-22 17:35:00    作者:王磊   来源:大众网  

今天,记者从济南市物价局获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济南物价部门决定取消全市有线电视迁移费和停机信号恢复费。取消这两项费用,今后市民可省150元钱。

  大众网济南4月22日讯记者 王磊)今天,记者从济南市物价局获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济南物价部门决定取消全市有线电视迁移费和停机信号恢复费。取消这两项费用,今后市民可省150元钱。

  济南市物价局在《关于取消我市有线电视迁移费和恢复费的通知》中规定,有线电视迁移费和停机信号恢复费取消后,用户申请办理移机、停机、复机、过户等业务时,广播电视网络机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同时,《通知》要求,各广播电视网络机构要严格执行有线电视收费政策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该《通知》自4月18日起执行,济南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确定济南市有线电视迁移和恢复费标准的通知》(济价费字[2006]25号)同时废止。记者了解到,有线电视迁移费和恢复费源自2006年,济南市物价和财政部门下发的济价费字(2006)25号文件规定:有线电视中心在办理用户申请移机或暂停后需要恢复信号业务时,迁移费按照每户100元收取,恢复费按照每户50元收取。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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