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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11保障房规划出台 各区分工附表

2011-04-21 07:43:00    作者: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1年青岛三区五市保障性住建设任务出炉。会议传达了国务院、省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情况。

  2011年全市计划住房建设用地供应1500公顷

  2011年全市计划住房建设用地供应1500公顷,各区、市要按照市政府已确定和公布的2011年各类住房用地计划,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落实供地结构比例。即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建设、规划、土地、房管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

  府要继续加强协作,督导已经供地的项目尽快全部落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各类住房的有效供应,稳定市场预期,缓解供需矛盾。

  保障性住房用地要提前储备、专地专供、专地专用、限时使用、不得挪用。各区市,尤其是崂山、黄岛、城阳三区,要选择交通便利、生活方便、具备一定规模的地块,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市区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应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的集中建设。

  确保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国联网的要求

  青岛是全国建立首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40个重点城市之一,4月15日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督查组在反馈意见时,特别对我市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提出了表扬,认为“青岛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是重要的基础能力建设,是重要的工作创新,应该在全国推广”。要以此为鞭策和激励,进一步整合市场信息系统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立房地产统一数据库,全面提升我市的房地产信息化水平,巩固我市在全国层面的领先地位。各区市政府要加大资金和人力、物力投入,加快住房调查和住房项目历史登记数据整合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确保在10月底前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40个大中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实现联网的要求。

  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会议要求,各区、市和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起来,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落实政府责任。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区、市政府主要领导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市、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几年的一件大事来抓紧抓实。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公开任务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确保每项工作都有部署、能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定期调度保障性住房进展情况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队伍的建设,充实配备能力强、素质好、政策水平高的同志从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把好事办好。

  要密各部门切协作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市国土资源房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发展改革、财政、城乡建设、规划、民政、公用事业、物价等部门要紧密配合,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优先立项、优先受理、优先审批。规划、土地部门要严格落实用地结构比例,进一步加快审批工作;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主动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民政部门要严把收入、财产审核关;公用事业部门要及时做好供水、供气、供热等配套建设;物价部门要根据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加强销售和租赁价格监管。三是要加强考核问责。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已经纳入了全市的目标绩效考核,年底前市政府要组织对各区、市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打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也同时纳入了考核问责范围。按照国务院督查组要求,市监察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约谈问责办法,未完成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目标任务,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的区市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要加强舆论引导。要密切关注舆论动向,及时分析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地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解释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住房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和工作成效,宣传好典型、好做法,增强各方面推进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群众对政府做好住房工作的信心。(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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