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

试点一年无一人逃费 济宁先看病后付费可复制

2012-02-17 07:15:00    作者:黄广华 范少伟 曾现金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看病 后付费 复制 诊疗模式 兖州市
[提要] 15日起,济宁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全部实行住院“零押金”。

  谈起“先看病后付费”,一位患者对政协委员郭洪敏竖起大拇指。 本报记者 黄广华 摄

本报记者 黄广华 范少伟 曾现金
  15日起,济宁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全部实行住院“零押金”。这种诊疗服务模式如何全面落实?能否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13日,本报跟随省人大代表、兖州市大安镇辛北庄村党总支书记刘学东、省政协委员、济宁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郭洪敏走进兖州市中医院病房进行了探访调研。
现状
试点一年多 没有出现恶意逃费
  13日上午,兖州市中医院排队挂号的病人不少,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门诊注意到,患者挂号不用先交费,直接办张卡就行了。
  兖州市中医院2010年12月份试点推出“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不再要求“危重急”病人、有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等交住院押金。今年2月15日,这一诊疗模式在济宁各级医疗机构全面推开。
  “目前实施情况如何?老百姓对此反响怎么样?在推行过程中还存在什么样的问题?”面对省人大代表、兖州市大安镇辛北庄村党总支书记刘学东、省政协委员、济宁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郭洪敏的提问,兖州市中医院院长孔庆民介绍说,“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让兖州市中医院的经营火了起来,每天的就诊量将近700人,住院病人有460位左右,病房入住率达到95%以上,2011年的业务收入达到9100多万元,比2010年的业务收入增加一倍多。”孔庆民说。据他介绍,目前全济宁市已经有18万多名患者享受到这一政策的优惠,其中兖州市中医院是1.7万名,没有出现一名患者恶意欠费或者逃费的。
患者
住院期间 护士不催医疗费
  13日下午,刘学东在兖州市中医院见到了80岁的段秋玉老人。段秋玉有冠心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已经在医院住了12天,已花了5000多元。段秋玉笑着说,“还没有交一分钱的住院费,护士们每天都给我们泡脚按摩,从没提过钱的事情,来到病房里就关心我们的身体健康状况。”
  嘉祥县王慧的妈妈患有脑梗,已经在济宁市人民医院中医科住了16天院。“中医科是这种诊疗模式的试点科室,我把妈妈的新农合证压到住院处,没交一分钱的住院押金。”王慧说。
  常文利是济宁市人民医院中医科副护士长,她于2011年7月由重症监护室调入中医科。以前,医院实行住院押金制度,每当押金余额不足时,护士就成了一名催款员。“之前,我很怕向患者家属递催款单。每当这个时候,我觉得非常尴尬,也很难为情。”常文利说,遇到通情达理的患者家属还好说,他们的抱怨声较少。如果遇到难缠的患者家属,护士们经常受到指责。
  中医科从去年8月试点实施新的诊疗服务模式。“现在没有催款的尴尬了。”常文利对两位前来调研的代表和委员说。
建议
先看病后交费 可灵活实施
  针对兖州市中医院的探索,2012年2月3日,济宁市下发《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通知》,规定自2月15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全部实行先看病后付费的诊疗模式。这一新医疗模式能否在更大范围内甚至全国“复制”?省政协委员、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郭洪敏在调研后表示,因为看病成本高等原因,该惠民政策可以灵活实施。 
  “在大医院,花三五万元很常见,甚至十多万的也不少,这个数字可能会让很多患者负担不起,从而加大了逃费的风险。”郭洪敏说,目前二级医院和基层的乡镇卫生院,比较适合推行这个模式,大的综合性医院报销比例低,风险就大,加上很多患者都是外地来的,实施的难度相对较大。
  13日下午,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召开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动员大会。“作为大型综合性医院,面临的实际情况是和基层医院不同的。”郭洪敏说,医院在限定适合对象时更加细化,明确了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的患者类型。考虑到医院实际情况,医院可制定灵活的缴费方式。对医药费用较高的患者,超过5000元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医疗费用分阶段结算,防止垫付费用积压,影响医院正常运转。
  郭洪敏建议,大型综合医院有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因而在推行这种诊疗模式时,可以因地制宜,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

刘宝才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