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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前三季度发失业保险1160万 标准全省第一

2011-09-30 10:12:00    作者: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全省 下岗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 扩大就业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征缴 失业保障
[提要] 9月28日,记者从山东省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全市前三季度已累计为4056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160万元,发放标准连续五年列全省首位。近年来,东营市失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基金征缴收入连年保持大幅度增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9月28日,记者从山东省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全市前三季度已累计为4056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160万元,发放标准连续五年列全省首位。

  近年来,东营市失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基金征缴收入连年保持大幅度增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在综合分析当前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状况、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统筹考虑全市财政就业资金安排的前提下,通过适当提高劳动者失业保障待遇,扩大就业补贴范围、项目和标准,放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对象条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社会保障功能。截至9月底,全市参保人数达125684人,征缴失业保险基金4800万元;全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共为4056名失业人员支付失业保险金1160万元,做到了“一人不漏、一天不拖、一分不少”按时足额发放。

  为切实保障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在综合东营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主要考虑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东营市进行了2007年以来的第五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较大幅度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2010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经过此次调整,东营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同比提高了17.65%,继续列全省发放标准第一位。同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律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直接支付,免除了失业人员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经济负担。(北辰 高钧)(完)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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