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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将从11月1日起申报

2011-10-27 10:32:00    作者: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社会保险补贴 零就业 4050 失业证 再就业优惠证 山东省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认定表 复印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 2008年 夫妻双方
[提要] 记者获悉,东营市将对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特困人员实施新一轮就业优惠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将于11月1日启动,11月30日截止。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时,需填报《山东省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认定表》,提交《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发票。

  记者获悉,东营市将对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特困人员实施新一轮就业优惠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将于11月1日启动,11月30日截止。

  据了解,本次申报范围主要是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符合特困就业人员条件的失业人员,包括“4050”人员、夫妻双方失业、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零就业”家庭、残疾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其中,女满45岁、男满55岁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的,享受养老和医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其他人员最长享受3年。

  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时,需填报《山东省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认定表》,提交《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发票。另外,2008年12月前失业的人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北辰 高钧)(完)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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