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东营企业社保缴纳标准公布
2012-06-07 08:39:00
作者:
李金金 李茂盛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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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社会保险 缴纳标准 工伤保险费
[提要]
记者从东营市人社局获悉,6月5日,东营市公布2012年度东营市企业社会保险缴纳标准,其中工伤保险费率有些浮动,缴费基数标准有所上调。
本报6月6日讯(记者 李金金 通讯员 李茂盛) 记者从东营市人社局获悉,6月5日,东营市公布2012年度东营市企业社会保险缴纳标准,其中工伤保险费率有些浮动,缴费基数标准有所上调。
2012年度东营市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规定,缴费基数按最低1900元/月、最高9498元/月缴纳,较去年分别上涨了213元、1066元。
城镇各类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占18%和8%,城镇个体工商户(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单位和个人各占12%和8%;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6.5%、个人2%,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男累计达不到25年,女累计达不到20年的,补缴比例为4.5%,个人无需承担。大额医疗保险单位每年缴纳60元,个人无需承担。
工伤保险一类行业费率不浮动,二、三类实行浮动。工伤保险使用率等于或大于100%、小于或等于200%的,工伤保险费率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即二类风险行业上浮到1.2%,三类风险行业上浮到2.4%;工伤保险使用率大于200%的,工伤保险费率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即二类风险行业上浮到1.5%,三类风险行业上浮到3%。工伤保险使用率为零且连续按时足额缴费满三年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下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即二类风险行业下浮到0.8%,三类风险行业下浮到1.6%。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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