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3 13:28:00 我要评论
周千清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菏泽8月2日讯(记者 周千清 通讯员 朱殿立) 为了多赚钱,一相机销售商“狸猫换太子”,将原装相机内存卡换成劣质内存卡。因为偷换的劣质内存卡,东明县李女士和丈夫的近千张蜜月照难觅踪影。虽然获得了800元的赔偿,但李女士认为她损失的不仅是金钱,“幸福的蜜月旅游留念就这样没了”。
据介绍,7月22日新婚不久的李女士和丈夫到北京旅游度假,“为了拍照,7月21日我们专门到商场买了一台数码相机,花了1890元,老板赠送了一个4GB的内存卡。”
北京之行,李女士和丈夫游览了众多景区,用新购买的相机拍摄了近千张照片。“这不仅仅是旅游照,更是我们新婚的纪念,对我们而言意义很大。”李女士说,7月27日她和丈夫在长城上拍照,却发现相机显示“卡错误”,无法拍摄。在路上,他们打开相机,发现相机不仅无法显示照片,还显示需要将内存卡“格式化”。
7月28日下午,李女士和丈夫回到家中,想用电脑下载相机上的照片,却被提示“磁盘未格式化”。李女士的丈夫觉得相机内存卡可能有问题,于是刮开卡上“全国联保”涂层,获得序列号后到网站上查询,结果网站上根本就没有此卡的序列号。原来,相机里的内存卡是冒牌货。
7月29日上午,李女士找到卖给她相机的商家,希望工作人员能将照片恢复。经仔细查验后,李女士被告知内存卡已毁坏,恢复照片的可能性不大,可以为其更换一个新内存卡。但李女士认为照片找不回来,她的损失不能弥补,遂要求商场赔偿她相关旅游花费2000元。而商家以内存卡是赠品、对内存卡质量不负责任为由,拒绝了李女士的要求。
在东明消协工作人员进行调解时,工商执法人员对该商场依法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商场有10张劣质4GB内存卡,无任何中文标志,且序列号均为同一号码。
在事实面前,老板终于承认商家“狸猫换太子”, 将数码相机原厂自带的内存卡拆下来,以每张80-100元的价格另行销售,然后以每张20元的价格,从网上买了10张劣质4GB内存卡,作为优惠活动中的赠品赠送给购买数码相机的消费者。
经调解,该商家为李女士更换了一个原厂正品4GB内存卡,并赔偿李女士800元。工商执法人员暂扣了涉嫌假冒的剩余内存卡,并对该家电商场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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